中介隐瞒租房真实情况造成损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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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2-25 06:25

报告编号:NO.2025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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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购房者购买房屋时,往往会找房屋中介的,而房屋中介在促成买卖合同签订的时候,要向购房者如实告知房屋的基本情况,那么中介隐瞒租房真实情况造成损失如何处理?下面由华律网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中介隐瞒租房真实情况造成损失怎么办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

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间活动的费用,由居间人负担。

中介隐瞒租房真实情况造成损失怎么办

《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 【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履行,但是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因债权人原因增加的履行费用,由债权人负担。

二手房买卖中介需要哪些费用

实际上,当前房产中介的收费标准并不确定,不过,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即二手房中介费)实行明码标价制度。

并且,当前规定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在其经营场所或交缴费用的地点的醒目位置,公布其收费项目、服务内容、计费方法、收费标准等事项,接受当事人委托时应当主动向当事人介绍有关中介服务的价格及服务内容等情况。

1、中介费由第三方收取。例如向中介公司交付中介费,买房者不应该卖房者支付,除非他不是真正的卖房者。但是,直接向中介公司交付费用时,也要注意遭遇不法中介的欺诈。

2、中介费得一次性收取。当然,买房者要求达成二手房买卖交易时支付一半,在顺利办理房产过户时交付剩下的费用的,也不会受到限制。不过,不管约定如何,注意索要发票。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要承担赔偿的责任。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华律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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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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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研博律师 陕西西安

李研博律师现为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协会员,同时具备律师执业资格(A)、证券从业资格、基金从业资格。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以423高分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曾就职于国家电网公司,深谙能源供应与国企改革。后加入国枫律师事务所,先后为陕西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管委会、延长石油、壳牌石油、绿地集团、沣东地产、上海上实物业、华亿建筑、陕西能源集团、金明矿业、西部信托、西安通航等多个企事业单位提供常年/专项法律服务,有着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李研博律师执业以来,秉持“惟精惟一、允执厥中”的执业理念,坚持在客观事实之下,全力维护客户利益,深受客户赞赏。所著《集体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流转规则梳理》、《非招投标项目备案合同效力分析》等文章均已被威科先行、律商网、北大法宝等法律专业媒体收录。详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