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法治政府建设为统领,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核心,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监管,优化服务保障,推进创新发展,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不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绩。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有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普法工作计划及年度学法计划,并制定出台党员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作用,提升局党组依法行政、依法履职的能力,增强领导干部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同时将法治政府建设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强调全局职工要积极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不断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监督管理的水平和能力。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制度。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制度、领导干部述法制度等,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做到事前有规划、事后有总结。
(二)严格执法监管,坚决遏制自然资源违法行为
配合发改部门完成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首考,健全“田长制”责任体系,加强基层田长培训,不断健全“党政同责、部门协同、镇为主体、源头严控”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完成违法图斑整改销号86个、整改面积472.25亩(耕地249.76亩),完成往年存量违法用地整改859.96亩,实现全年“零约谈、零问责、零扣分”工作目标。进一步加强对私挖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惩治力度。一是夯实镇街、村居属地管理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共同责任机制;二是市砂石办、自然资源所建立日常巡查监管机制,充分发挥执法监管前沿主阵地作用,对违法行为多发地域、多发时段加大打击力度;三是建立联动机制,早发现、早报告、早制止,形成多部门上下联动、合力打击的良性工作机制。
(三)全力服务民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超前谋划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2024年两个批次成片开发方案在济宁市率先获省政府批复,为全市重大产业、重点项目和民生基础设施用地提供支撑;主动对接重点产业项目、基础设施项目用地需求,全程跟踪服务,2024年共报批建设用地26个批次、3个单独选址项目,保障用地3710亩,争取国家、省、济宁市级新增指标2015亩,其中在济宁市原分配指标基础上,额外为我市争取新增用地指标544亩,有效保障了济枣高铁邹城段、孟子湖环湖路、绿色植保产业园、城前正方禾泰高端重卡、太平龙实科技、新能源船舶制造、大洪沟等省市重点项目用地需求。二是做优做强土地资产运营,扎实推进土地供应处置,2024年,累计完成土地处置81宗、面积3605亩,实现土地收益29.4亿元;坚持节约集约,分类盘活闲置存量土地,完成批而未供土地处置1695亩、闲置土地处置227亩,均超额完成济宁市下达任务目标;通过落实“增存挂钩”机制,核定奖补我市新增建设用地指标611亩。三是深化“放管服”改革,规范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水平,全年共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3.62万件,1小时办结率98%,24小时办结率100%。四是持续巩固房屋产权确权颁证历史遗留问题化解成果,今年新纳入专项整治历史遗留问题5个项目,已全部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五是想群众所想,定期面对面解答法律咨询。2024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报了“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由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每月定期面对面接受群众不动产登记法律咨询,通过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服务,引导群众采取更加便捷、经济的方式处理不动产权纠纷,明晰产权、定分止争,促进家庭和谐,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自设立咨询日以来,已开展10期活动,提升了不动产服务水平和群众的法治维权意识。
(四)创新普法形式,拓宽普法工作覆盖面
一是进一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夯实普法和执法主体责任,做到重要法治宣传节点均有科室、事业中心开展普法宣传工作。二是健全日常学法制度,完善领导干部学法工作机制,把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纳入局党组和各党支部理论学习内容。在2024年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中,市自然资源局注册人数和参考人数均名列前茅,注册人员参考率达到100%。三是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学习和宣传,进一步提高干部群众尊法守法意识,营造全社会遵守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氛围。拓展法治宣传手段,从传统的宣传摆放展板、发放宣传册,拓展到创新运用新媒体手段,在微信公众号、官网、户外电子大屏等发布宣传视频等内容,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去学法普法。四是开展与系统业务相关的重点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提高局机关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及广大群众依法办事意识。邀请山东省自然资源厅法律顾问、齐鲁律师事务所副主任王培国律师多次为全局干部职工进行法治能力提升专题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五)运用法治思维,积极推动行政争议化解
一是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及时处理信访事项。由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涉及耕地保护、不动产登记、矿产资源保护等民生领域较多,一直是信访事项高发的部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坚持以法治思维解决行政争议,坚持源头治理、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在接访后迅速交办相关科室,与信访人积极对接,了解群众诉求,对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和案件事实一一与信访人分解并诠释解决方案的利弊,依法依规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二是依法依规开展复议诉讼工作,多措并举,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2024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涉及多起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案件,局法规科工作人员不拘泥于案情及诉讼请求,积极与当事人联系,了解隐藏在案件背后的真实诉求,如征地补偿、查处违法占地等,通过详细解释国家征地补偿政策及程序、查实补偿到位情况等,将争议消弭于无形,最终当事人主动撤诉,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二、存在的问题
(一)今年我局综合执法大队被撤销后,行政处罚事项回到局机关业务科室和自然资源所,承担行政处罚职责的执法人员对办案流程、相关法律法规及裁量基准掌握很不熟练,亟需加强对执法人员的系统培训。
(二)今年以来,自然资源领域各类行政争议案件较往年呈大幅度上升趋势,行政争议化解工作的数量和难度进一步加大。
(三)由于邹城辖区面积大,产业发展需求高,土地和矿产资源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突出,加之自然资源系统执法力量薄弱,执法强制手段欠缺,违法查处难度较大。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省、济宁市及邹城市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组织制定局法治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推进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定期组织召开法治工作推进会,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重大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全年组织召开23次局党组会议、12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第一时间组织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和党内法规;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有关重大问题,切实履行好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确保各项任务目标如期完成。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在今后的工作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继续开展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继续强化学习、规范行政、科学监管,争取自然资源领域依法行政工作再上新水平。
(一)督促各科室、事业中心、自然资源所强化法律法规和业务能力培训,持续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健全培训机制,将定期全员培训与专题业务培训相结合,通过系统全面的学习培训,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能力和依法办事的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在提升现有干部职工业务水平的基础上,积极充实学历高、专业能力强、法律知识储备丰富的人员,促进全市自然资源管理职能到位,为社会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三)转变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增强执法素养,推行柔性执法和轻微违法免罚,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推动执法要求与执法形式相统一、执法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四)加强法治宣传,增强全民法律意识。进一步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利用“4.22世界地球日”、“5.12防灾减灾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日”“12.4宪法日”等宣传日,集中开展自然资源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活动,建立健全法律学习和法治培训制度,提高全民法治意识。
(五)进一步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规定,对系统内权力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行政审批事项、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重大政策措施、规划方案等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实施阳光行政,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提升群众满意度和社会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