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破坏生态资源行为“亮剑”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5-05-12 20:21

小字号

  “绝对不允许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砍伐、狩猎、采药等,一经发现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大家不要掉以轻心……”连日来,赤峰市各旗县区公安(分)局、林草局以及属地苏木乡镇政府综合执法部门,专门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向群众宣传各类破坏林草生态资源行为的严重后果。

  进入4月,赤峰市公安局与市林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联合发布重要通告,旨在全面遏制破坏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当地生态环境筑牢坚实屏障。

  通告内容涵盖多个关键领域,在草原保护方面,严禁开垦、非法占用草原,杜绝采土、采砂、采石等破坏行为;在湿地保护方面,全面禁止开(围)垦、排干、填埋自然湿地,以及擅自采砂、过度放牧等破坏湿地生态功能的行为;在禁牧与放牧管理上,明确休牧期、禁牧区严禁放牧,天然草原放牧需严格遵循适宜载畜量,杜绝超载过牧现象;自然保护区内,砍伐、狩猎、采药等活动一律禁止;林业管理方面,严禁采伐迹地更新造林前种植农作物,采伐后须在首个造林季节完成更新造林,杜绝林粮间作,对毁林开垦行为绝不姑息。通过多部门协同、严格执法,杜绝破坏生态资源行为发生,为生态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记者 李国萍 通讯员 刘忠友)


(责编:张雪冬、刘泽)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推荐阅读 辽阔草原进入“自然疗愈期”     内蒙古各地因地施策,以“管”的硬招、“疏”的真招和“转”的实招,为解决草原过牧问题出良方,在保护和恢复草原生态的同时,推动现代畜牧业转型升级—— 清明过后,沉寂了一冬的呼和浩特市大青山保护区一带有了星星点点绿意。 4月7日一大早,呼和浩特市林业和草原局森林和草原资源防护科长冯伟,在大青山保护区重点区域武川县上空开始无人机巡视。…    
内蒙古四部门联合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行为     日前,自治区公安厅、林业和草原局、生态环境厅、自然资源厅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过进一步严厉打击毁林毁草、非法开垦农用地、污染环境等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遏制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势头,切实保障全区生态安全、粮食安全、能源安全。 《通告》明确,内蒙古将重点严厉打击在林地、草地、湿地等范围内开垦、采石、采砂、取土,违法占用耕地,以及其他毁坏森林植被和林地、草地、湿地、耕地的违法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