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之名 为“她”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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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03 16:57

值此国际劳动妇女节来临之际,礼泉法院向广大女同胞致以节日的问候和美好的祝福,并就2023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跟大家进行分享。这是一部与女同胞息息相关的法律,希望广大女性同胞,必要时都能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人身和人格权益

关于人身和人格权益方面,法律保障妇女享有以下权益:

第21条规定,“医疗机构施行生育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应当征得妇女本人同意;在妇女与其家属或者关系人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尊重妇女本人意愿”。

也就是说,医疗机构施行有关医疗活动时,必须以女同胞本人的意愿为准,丈夫或其他家属不得违背妇女本人意愿。今后:生孩子是顺产还是剖腹产,打不打无痛针,都由产妇自己说了算。

第29条规定, “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妇女遭受上述侵害或者面临上述侵害现实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这条规定,加强了婚恋关系中对女性的保障,扩大了人身保护令的适用范围,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

婚姻家庭

关于婚姻家庭方面,法律保障女同胞在离婚时享有以下权益:

第6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也就是说,法律排除了男方在这些特定时间节点起诉离婚的权利,这些时间段内,男方起诉要求离婚的,法院将不予受理。当然,在这期间女方提出的离婚申请法院将依法受理。

第68条规定“夫妻双方应当共同负担家庭义务,共同照顾家庭生活。”

也就是说,如果女方在结婚后成为全职太太,并且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男方工作等负担家庭义务较多,为家庭贡献更大,那么在离婚时,有权要求男方予以补偿。补偿办法由双方协议确定;协议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家庭暴力

人身保护令

什么是家庭暴力,如何申请人身保护令?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实践中,冻饿以及经常性侮辱、诽谤、威胁、跟踪、骚扰等均属于家庭暴力。

没有结婚组建家庭,可以认定家庭暴力吗?法律明确规定,没有结婚的男女朋友同居期间,还有监护、抚养、寄养关系等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也都参照执行,视为家庭暴力。

当妇女受到家庭暴力,可以通过以下方式维权:

第一:可以寻求村、居委会的帮助;

第二:可以向妇女联合会等妇女组织求助。妇女联合会有权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

第三,报警;

第四,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不依附于离婚等民事诉讼程序。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不以提起离婚等民事诉讼为条件。人身安全保护令的申请、审查、执行等均具有高度独立性,完全可以不依托于其他诉讼而独立存在。

申请人身保护只是开始,重点是要搜集好证据,证明家庭暴力的存在,诉讼中,哪些证据属于有效证据呢?

(一)公安机关的出具的出警记录、报警回执、家庭暴力告诫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伤情鉴定意见等;

(二)记录家庭暴力发生或者解决过程等的录音录像、视听资料、短信、电子邮件等;

(三)医疗机构的诊疗记录;

(四)双方所在单位、民政部门、村(居)委会、妇联、残联等单位收到投诉、反映或者求助的记录;

重点说明:当事人因年老、残疾、重病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其近亲属、公安机关、民政部门、妇联、村居委会等,可以根据当事人意愿代为申请人身保护令。

“三八”权益

3月8日妇女节,女员工要不要的放假?如果不放假,有没有加班费?

妇女节是18周岁以上特定公民的法定休假日,因此,应当给女员工放半天假。如果不放假,女员工可以要求支付3倍工资。

签 发:韩战龙

视频拍摄:安 露

视频剪辑:安 露

编 辑:安 露

礼泉县人民法院

原标题:《以法之名 为“她”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