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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08 23:15

6月5日,在第54个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临沂中院联合临沂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召开“府院联动 共护蒙山”新闻发布会。会上,临沂中院副院长宋敬华发布《临沂法院蒙山长青司法保护工作报告》以及多起蒙山环境资源保护典型案例,沂蒙山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韩东发布沂蒙山地质公园保护工作情况,临沂中院、沂蒙山管理局、平邑法院分别就发布会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发布人

宋敬华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韩 东 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郭自梅 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李 伟 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资源保护科科长

宋廷亮 平邑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主持人

陈学亮 市中级人民法院宣传处处长

宋敬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蒙山是红色沂蒙的生态核心和生态屏障,承载着涵养水源、保持水土、维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功能。多年来,临沂法院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践行“两山”理念,精心培树“法护山水 五彩沂蒙”环资审判品牌,以司法之力守护蒙山长青,推进生态治理,护航绿色发展。

一是强化审判职能,守护蒙山长青。始终保持对破坏蒙山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高压态势,近年来,共审理蒙山保护区境内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89件,严厉打击非法采矿、危害野生动物、污染环境等犯罪。坚持惩治犯罪与环境修复并举,联合多部门设立4处生态修复基地,综合适用劳务代偿、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替代修复方式修复生态。在被告人田某非法采矿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中,委托第三方出具矿坑水土流失治理方案,判令被告人主动修复被破坏的生态环境并承担其他方式修复费用,让“破坏者”变成“修复者”。严厉打击危害长耳鸮(xiao)、云雀、红肋绣眼等国家保护鸟类以及盗挖黑松等破坏野生林木的犯罪行为,判决被告人刘某、王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调解被告人赔偿非法买卖野生动物造成的全部生态环境服务功能损失费用,有效保障蒙山保护区内的生物多样性。

二是支持监督并举,构筑生态屏障。聚焦审判主责主业,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职,保障蒙山保护区的“生态颜值”和人民群众生活“幸福指数”同步提升。在某生物工程制品有限公司诉市生态环境局行政确认案中,原告建设的生产项目经专家评审认为不具备恢复生产条件,法院依法驳回其相关诉求,严守蒙山生态红线。在余某、李某诉某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赔偿一案中,因原告购买的房屋位于蒙山生态保护红线内,法院充分向原告释明蒙山重要生态价值,积极协调主管部门在对原告予以补偿,最终促使原告撤诉,为后续两百余户红线内房屋顺利处置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创新审判机制,提升专业素能。中院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蒙山保护区涉及的各基层法院均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实现了审判人员归口管理,环资案件归口率位居全省前列。针对矿产、林木、野生动植物保护等重点领域,广泛开展涉蒙山环境资源案件调研,征求环境行政执法部门、公安、检察院专业意见,制定《非法采矿案件证据规范》,聚焦《矿产资源法》等法律法规修改,组织学习新法解读,并积极开展环境公益诉讼、生态损害赔偿等涉及环资审判的专项培训,不断提升法律素养。与环境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共建共享环境资源执法和审判专家库,借力“外脑”助审。蒙阴法院出台《关于建立环境公益诉讼联动机制的意见(试行)》,不断提升涉案事实、证据、司法鉴定的查明质效。进一步加强与高校合作,与山东政法学院签订战略框架协议,与临沂大学共建蒙山环境资源教学实践基地,设立“蒙山生态法治研究中心”,开展生态保护立法调研。探索科技赋能智慧审判,创新运用卫星遥感、区块链存证等技术手段,构建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绿色通道”,蒙山法庭巧借无人机空中航拍完成案件取证,增强法官裁判底气,高效化解一揽子纠纷。

四是坚持府院联动,形成保护合力。聚焦蒙山生态资源司法保护,蒙山沿线基层法院定期向同级党委报告环资审判工作,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相关做法获党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打破地域壁垒,加强跨域司法协作,协调费县、平邑、蒙阴、沂南法院推进《蒙山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落地实施,实现信息互通、资源互享、优势互补,平邑法院被省法院授予“全省环境资源司法实践基地”称号。蒙山沿线法院组织优秀环资法官通过雪亮工程平台,为辖区网格员、调解员、社会工作者开展“蒙山生态司法保护专题讲座”培训,助推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提质增效。加强与公安、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业等8家行政主管部门沟通联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商定并联合会签《关于深化府院联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的实施意见》,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的强大合力。

五是落实普法责任,厚植保护理念。围绕“山青、水绿、天蓝、地金、人红”的立体保护理念,全方位、深层次培树“法护山水 五彩沂蒙”“沂蒙山上好风光”等环资审判品牌,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品牌影响力。充分利用“6.5世界环境日”“8.15全国生态日”等重要节点,深入社区、街头、企业,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沉浸式普法宣传活动,提供点对点、面对面的司法服务,解答群众环保法律疑问。利用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平台,制作发布蒙山保护宣传短视频、开设“环资法官说”专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环保理念,通过常态化发布蒙山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典型案例,引导公众增强环保意识,营造全民守法、爱护环境的良好氛围。开展“蒙山法治讲堂”,聚焦生物多样性保护,培养“环保小卫士”百余名,为蒙山生态保护注入法治力量。

下一步,临沂两级法院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扎实开展“三强三优”专项活动为抓手,健全“专业审判+系统修复+协同共治”三位一体工作机制,深化府院联动,提升审判质效,为推进蒙山生态保护和全市高质量绿色发展贡献司法力量。

韩 东 (临沂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自2019年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自成立以来,按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国家、省有关部门单位,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安排,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秉持世界地质公园“颂造化之神奇、谋区域之常兴”的保护发展理念,围绕“保护、规划、监督、宣传”四大职能,聚焦激活蒙山,服务乡村振兴,全力服务保障新时期蒙山和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保护发展。下面我就公园保护工作情况向各位报告如下。

一是筑牢制度基础、强化府院联动,凝聚协同保护合力。管理局先后起草制定了《蒙山和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生态保护执法监督工作规范》等生态保护执法监督制度性文件,建立和实施行政监督与行政执法“一个目标、三个加强、三个实现、两个确保”的“1332”联防联动工作机制,结成司法、行政执法、执法监督三力合一的生态资源保护网。紧密对接市县两级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建立和不断完善“行刑衔接机制”,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打通扩宽执法监督路径,及时移交问题线索,定期通报执法巡查监督结果,形成强大工作威慑力。从2021年开始,先后开展了“建党百年,守青山、护绿水—违法建设执法监督巡查专项行动”等8项执法监督专项检查,累计发现问题线索205条,现场制止督促整改问题143个,移送相关县区市直部门问题线索62条,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犯罪案件2起,制作送达《行政建议书》17份,下达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及时处置问题线索的《问题线索督办单》9份,形成了强大的联防联控震慑力。

二是坚持规划引领、强化科技赋能,提升智慧监管水平。编制完成《蒙山保护总体规划(2020-2035年)》,建立重点规划和项目前置审核机制,完成31个村庄规划和重点项目审查,指导编制村庄规划18处,规划引领绿色发展的导向更加鲜明。争取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项目资金1532余万元,实施了沂蒙山生态地质环境监测与保护工程,通过划界立桩,增设宣传栏、标识牌、电子围栏、监控等设施,实现对科马提岩等44处地质遗迹点的专项保护,实现了24小时动态监管,切实防止了人为破坏。实施“秘境之眼”工程,观测、保护沂蒙山区域野生动物。截至目前共拍摄视频2300余段,拍摄到陆生野生动物10余种,观测记录鸟类100余种。利用GIS“正射摄影”技术等高科技手段开展日常执法监督检查,每年组织1至2次全域无人机动态巡查,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并进行实地核查,通过现代科技手段,提升保护水平。

三是开展保护宣传、强化科普教育,树立共同保护意识。打造“蒙山之声”宣传品牌,坚持“线上+线下”协同,线上拍摄了“博士与蒙蒙”系列等科普宣传视频20余部,网络点击量超150万人次。2022年5月邀请央视《跟着书本去旅行》栏目组拍摄生态和农业专题纪录片并在央视10套热播。线下充分利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等生态保护类节日,组织生态保护科普教育进校园、进机关、进景区、进社区、进企业活动130余场次,不断增强群众资源保护意识,积极引导群众自觉参与到蒙山生态保护行动中来。

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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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新媒体中心记者提问:请问全市法院在环境资源审判品牌建设中,针对蒙山司法保护有哪些举措?

郭自梅 市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庭庭长

临沂法院立足环资审判工作特点,结合临沂优势环境资源,提出了“山青 水绿 天蓝 地金 人红”的“五彩沂蒙”环资审判品牌建设目标。蒙山不仅是负有临沂特色的地理概念,也是沂蒙精神的具象表现形式,更是临沂人民的“金山银山”。近年来,临沂两级法院,尤其蒙山保护区范围内的蒙阴、费县、沂南、平邑等法院因地施策,分别打造了“法护云蒙 青绿崮乡”、“沂蒙山上好风光”、“智行和沂 法护安澜”、“旗耀蒙山 法护青绿”等特色子品牌,形成了以“法护山水 五彩沂蒙”总品牌为中心,环绕纵深的环资审判品牌矩阵。在具体举措方面,一是通过分析蒙山相关案件特点,创造性采用涉蒙山刑事案件跨区划集中管辖审理模式,凝聚优势司法资源,统一裁判尺度,严厉打击破坏蒙山资源的犯罪行为,坚守蒙山生态红线。二是注重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完善生态保护链。在民事案件领域,重点提升环资审判队伍专业素养及办案效率,推进民事案件速办速结,用办案质效筑牢蒙山开发利用防护墙。三是切实将环资审判的生态修复理念落地落实,在涉蒙山案件中广泛运用补植复绿、生态补偿等责任承担方式,设立了蒙山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用于异地修复,让环资案件的生态效果在蒙山之上开花结果。

2

中国晨报记者提问: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将从哪些方面重点发力,进一步深化保护工作?

李 伟 临沂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局资源保护科科长

下一步,管理局将主要抓好“三个强化”,进一步做好蒙山保护工作:一是强化顶层设计。积极推动修订《临沂市蒙山保护条例》,并着手制定《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管理办法》,探索建立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分区监管机制,为蒙山保护工作提供更坚实的法律支撑。二是强化联防联控。继续抓好涉蒙山、世界地质公园区域资源保护专项监督行动,采取人员定期巡查、无人机动态巡查、监测平台不间断巡查等多种方式,做好各大沟峪及重点区域资源使用、森林防火等日常巡查和专项巡查,重点巡查大拆大建、破坏生态资源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守护好蒙山的绿水青山。三是强化规划监督。从严落实沂蒙山世界地质公园各项规划,坚持规划引领、思考前移、服务前移,建立重点项目“四规合一、一图前审”高效审查监督机制,加强对涉蒙山重点项目事中事后监督检查,高质量服务蒙山区域重大项目建设,通过有效衔接市级规划和县级规划,切实处理好整体与局部、发展与保护、刚性与弹性的关系,确保蒙山区域生态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实现区域发展与蒙山生态保护的双赢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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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晚报记者提问:平邑法院在蒙山生态资源和环境保护府院联动衔接方面有哪些好的举措及成效?

宋廷亮 平邑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人民法院与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工作联动常态化。近年来,平邑法院打破部门和地域壁垒,推动构建司法、行政、社会多元主体共治格局,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实行环境资源案件“三合一”办案模式,2023年蒙山法庭荣获“全省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表现突出集体”。为拓展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广度和深度,平邑法院在蒙山景区设立生态资源司法修复基地,联合平邑县检察院、平邑县林业发展中心制定《关于蒙山生态环境司法修复基地项目的实施办法》,解决了公益诉讼案件判决后“谁来修复?怎么修复?谁来验收”等难题,推动生态修复从“经济赔偿”向“功能恢复”转变,近年以来审结刑事附带公益诉讼案件5件,收缴侵权人公益修复赔偿金47.6万余元,用司法手段保护八百里沂蒙生态环境的效用持续彰显。

编辑 | 李春晓 初审 | 万晓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