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护绿 共守青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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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10 15:51

为进一步增强群众生态保护意识,筑牢生态保护屏障,在“6·5世界环境日”来临之际,清远法院延伸司法服务触角,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让群众感受到“法在身边”,用司法力量守护蓝天碧水净土。

清远中院 清新法院

6月3日,清远中院、清新法院、清新白湾省级自然保护区联合开展“美丽清远 法护先行”6·5世界环境日专题普法活动。

普法志愿者们前往白湾村街头,通过摆设普法摊位、与群众围坐在一起唠家常等方式,向往来村民派发宣传手册,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村民普及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知识,讲解“世界环境日”设立的意义,并结合法院审理的有关案例进行以案释法。

随后,普法志愿者们前往白湾保护区内,为护林员们宣讲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知识,增强他们的法治意识和责任担当。

清城法院

6月3日,清城法院干警来到南岸码头,为来往游客及景点商户开展环境保护普法宣讲。

“在江边,一人一竿一线一钩的休闲垂钓是可以的,但是不能锚鱼、电鱼、炸鱼”。干警们向来往游客发放图文并茂的《环境保护法律指南》,结合非法捕捞、水源污染等本地典型案例,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非法捕捞、非法狩猎等法律知识,讲解禁渔期规定和生态保护红线。

干警们针对群众关心的垃圾分类、畜禽养殖污染等问题,逐一解答并给出维权建议。一名群众感慨:“原来法官不仅查案,还管我们身边的‘臭水沟’‘垃圾山’!”

英德法院

6月4日,英德法院干警前往广东石门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附近的村庄开展保护环境普法活动。

“自然保护区不是旅游区,严禁进入保护区开展观光游览、登山探险、游玩戏水等活动,保护环境,人人有责任。”干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来往的群众及学生讲解非法狩猎典型案例,普及生态环境保护、森林防火等相关法律法规,并设置法律咨询点,一对一为群众答疑解惑。

连州法院

5月28日,连州法院白升莲法官走进华泽实验学校,为学生们上了一堂别开生面的“法治+环保”课,用法律知识为孩子们打开了生态保护的全新视角。

在小课堂上,白升莲通过案例讲解、有奖知识问答、法律知识小贴士等环节,向学生们普及了环境保护法以及日常生活中保护环境的多种做法,并重点讲解了非法捕捞、非法狩猎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引导大家自觉保护生态环境,共同提升环境保护意识。

活动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示要争当“绿色小卫士”,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践行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做生态环境保护的实践者、推动者和参与者。

佛冈法院

6月3日,佛冈法院汤塘法庭走进辖区企业开展“法润聚宝 绿企同行”主题普法宣传活动,以多元形式为企业送上“法治礼包”,助力构建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格局。

活动中,汤塘法庭杜碧丽、郑进达法官详细解读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重点剖析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可能面临的环保审批、污染防治、应急处置等法律风险点,引导企业树立“绿色合规”发展理念。

针对企业个性化法治需求,两位法官通过与企业管理层面对面交流,了解企业法律需求,并就企业提出的环保问题“对症开方”,现场提供可行性法律建议,帮助企业筑牢生态环境保护的制度防线。

连南法院

6月4日,连南法院组织干警到三江镇老桥头公园开展“6·5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

“现在还是禁渔期,不能使用禁用工具或电、毒、炸鱼等方式捕捞水产品。”

干警们结合法院审理的非法捕捞、滥伐林木等典型案例,重点讲解违法犯罪行为所需承担的法律后果,并通过派发普法宣传资料、设置咨询台等方式,普及环境保护法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环境保护知识,解答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引导群众自觉保护生态环境。

连山法院

6月3日下午,连山法院干警化身生态法治宣传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解惑+典型案例剖析”的多元形式,到吉田镇开展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

干警们从世界环境日的设立背景与深远意义讲起,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阐释破坏生态环境的严重后果,以及需承担的法律责任。

同时,干警们紧扣当地生态特点,结合非法捕捞、滥伐林木等典型案例,深入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等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以“身边事”警醒“身边人”。

阳山法院

6月5日,阳山法院干警到黎埠镇、杨梅镇等地开展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活动,以法治力量筑牢辖区生态环境防线。

在黎埠镇,法院干警通过开展环境保护主题宣传讲座,为群众们讲述了滥砍滥伐树木需承担的法律责任、捕捉野生濒危保护动物会受到怎样的法律严惩等,引导群众们共同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

在杨梅镇,干警们走上街头,通过设置摊位、悬挂横幅等方式,向过往群众们普及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原标题:《司法护绿 共守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