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为镜,照见童真里的教育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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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05 16:41

  作为一名幼儿教师,我每天都沉浸在与孩子们相处的琐碎日常里,而这些点滴就像一本鲜活的“教育法实践手册”。当《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的条文具象为晨间接待时的一个温暖拥抱、游戏中的一次耐心等待、家园沟通里的一句理解和共情时,我愈发深刻地领悟到:法律绝非冰冷生硬的条文,而是守护童年的柔光,是引领教育回归本真的指南针。

  一、在“慢下来”的时光里,看见成长的节律

  晨间区域活动中,轩轩总爱把积木搭到“摇摇欲坠”的高度,随后又一次次推倒重新搭建。换做以前,我或许会忍不住提醒:“小心倒了哦,试试稳一点的拼搭方法吧!”《学前教育法》第十四条明确指出,实施学前教育应当从学前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利益出发。有了法律的指引,我学会了适当退后,当孩子专注于“破坏与重建”的循环时,是在用自己的身体去真切地感知平衡与力量,用一次次的失败去体悟坚持的深刻意义。

  一次户外观察活动,宸宸蹲在草丛前足足十分钟,仅仅是为了观察蚂蚁搬运面包屑。从课程进度的角度来看,似乎是“被耽误”的十分钟,在法律的视角下,这是不可复制的学习时刻。我们总是习惯以成人的效率标准去衡量孩子的成长,却常常忽略教育并非赶工期的紧张工程,而更像是种树——把树苗稳稳种进土里,浇透水分,然后耐心地等待它生根、发芽。

  二、游戏是基本活动,更是童年的“宪法”

  在班上曾开展“超市游戏”,我按照成人的常规逻辑设置了“收银员”“顾客”“导购”的角色牌,却发现孩子们更喜欢“乱序”玩法:有人把积木当“货币”,有人用树叶当“优惠券”,甚至有人把娃娃家的小熊带进超市“结账”。

  这一现象让我充满不解,我翻开《学前教育法》寻求答案,其中第五十六条规定,幼儿园应当以学前儿童的生活为基础,以游戏为基本活动。让我不禁反思:为什么要给游戏套上“规则的枷锁”呢?当我们允许孩子在“超市”里用想象打破常规,他们反而创造出更丰富的社交场景:“货币不够”时,他们学会相互协商,“商品缺货”时,他们尝试自己制作,“排队太长”时,他们实行“预约制”。这些在看似“无目的”游戏中自然生长的解决问题的能力,远比“按剧本演出”更有价值。

  如今再看活动室的游戏区,我眼中所见的不再仅仅是“玩具的集合”,而是孩子们的“权利空间”。在这里,他们拥有决定怎么玩、和谁玩、玩多久的权利,而我们老师的职责则是游戏的“脚手架”,在孩子需要的时候递上一块积木、遇到困难时给予鼓励的眼神。

  三、家园共育:从教育同盟到法律共识

  曾有位家长每天追着我问:“今天教拼音了吗?会算几道加减法了?”这种焦虑的背后,其实是对“超前教育”的盲目追捧。《学前教育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幼儿园不得采用小学化的教育方式,不得教授小学阶段的课程。结合《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与家长分享“过早识字可能损伤学习兴趣”的研究案例,经过耐心的沟通交流,对方逐渐放下了“抢跑”的执念。

  另一个故事更加触动我:班上有个听力障碍儿童威威,入园初期家长因担心“被歧视”而隐瞒了孩子的情况。直到我们在全园开展“多元包容”主题活动,并依据《学前教育法》中“保障特殊幼儿平等权利”的条文,和家长坦诚沟通融合教育的支持方案。如今,威威能戴着助听器自信地参与集体活动,家长也主动加入“特殊教育资源分享会”,成为家园共育的“同盟军”。

  家园沟通的良好起点不并非简单的“汇报工作”,而是双方“共读法律”。当我们和家长都站在“保护幼儿权益”的统一立场上时,教育理念上的分歧就会变成“如何更好落实法律”的深入探讨,家长的焦虑会转化为携手助力孩子成长的强大合力。

  四、法律的温度,藏在“不被看见”的细节里

  每天离园时,我会特意留出五分钟的“废话时间”:和孩子聊聊“今天最开心的一件事”,倾听他们用稚嫩的声音描述“云朵像棉花糖”“蚂蚁搬了一颗大米”。这看似无用的闲聊,其实是在践行《学前教育法》中“倾听、了解学前儿童保障幼儿表达权”的条款,只有当孩子真切地感受到“老师会认真听我说”,他们才会由衷地相信“我的想法很重要”。在整理幼儿成长档案时,我会格外留意模糊可能暴露隐私的照片,给处于敏感期孩子的观察记录贴上“专属标签”。这些细微的习惯,既源自法律对“幼儿隐私权”的明确保护要求,更是出于内心深处的一种职业自觉。

  学前教育是根的事业,《学前教育法》就是扎进土壤里的那把精准“测量尺”,它清楚地告诉我们:根要扎多深,才能让树长得直;水要浇多少,才不会让根腐烂。作为一线教师,我们无需高谈阔论法治精神,只需蹲下身来,用孩子的视角去观察世界,用法律的思维去思考问题。当我们在游戏中克制住直接教孩子怎么玩的冲动,就是在守护孩子的“自主探索权”;当我们在家园沟通中多问一句“您觉得孩子最近有什么变化”,就是在切实践行家长的“参与权”;当我们为某个孩子量身调整教学策略,就是在认真兑现孩子的“个别化教育权”。这些藏在日常工作中的小行动,终将汇聚成学前教育领域的大法治。让每个孩子都能在尊重与规则的良好环境中,像野花一样自由生长,像星星一样在各自的天空熠熠闪光。这,或许就是《学前教育法》赋予我们最珍贵的礼物:不是束缚手脚的死板规条,而是让教育回归本真的非凡勇气与无穷智慧。(山东省菏泽市巨野县田桥镇中心幼儿园   解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