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微讲堂】田丰-生物安全:危机与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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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03 11:11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来临之际,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九三学社山西省委主办,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机关党委、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培训中心承办的“文旅在线·九三微讲堂”特邀田丰老师作为主讲嘉宾,线上推出《生物安全:危机与治理》,从当下疫情看生物安全的危害及防控治理,提升全民对生物安全的重视高度。

课堂视频

生物安全:危机与治理

重点笔记

基本概念

重要意义

2014年4月15日 总体国家安全观 11个方面

国家安全体系: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 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信息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

2015年1月23日 《国家安全战略纲要》

2020年2月14日 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

“要从保护人民健康、保障国家安全、维护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

生物安全的内涵

广义的生物安全:指生态系统的正常状态、生物的正常生存以及人类的生命和健康不受致病有害生物、外来入侵生物以及现代生物技术及其应用侵害的状态。

生物安全的类型

生物威胁的特点

Ø来源多 Ø时空广 Ø频谱全

Ø隐蔽强 Ø传播快 Ø危害大

面临危机

历史危机

黑死病:鼠疫大瘟疫

西班牙流感:病株未被真正认识

霍乱:有7次世界性大流行记录

当代危机

新发突发传染病

新发传染病:新的、刚出现的或呈现抗药性的传染病,其在人群中的发生在过去20年中不断增加或者有迹象表明在将来其发病有增加的可能性。

应用生物技术安全

1.合成生物学等技术滥用误用造成病原体跨物种感染、跨地域传播;

2.转基因生物的无序释放与产业化,对人类遗传和伦理、生物多样性和粮食安全也造成了极大风险。

实验室生物安全

实验室生物安全:指实验室所采取的避免危险因子造成实验室人员暴露、向实验室外扩散并导致危害的综合措施。

生物资源安全

生物资源:在社会经济技术条件下人类可以利用与可能利用的生物,包括动植物资源和微生物资源等。

人类遗传资源的安全

人类遗传资源包括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和人类遗传资源信息。人类遗传资源材料是指含有人体基因组、基因等遗传物质的器官、组织、细胞等遗传材料。人类遗传资源信息是指利用人类遗传资源材料产生的数据等信息资料。

外来生物入侵

生物入侵:某种生物从外地自然传入或人为引种后成为野生状态,并对本地生态系统造成一定危害的现象。

生物恐怖袭击

生物恐怖袭击:使用对人体有致死或致病作用的烈性生物因子(或生物战剂)实施的恐怖袭击。特点是隐蔽性大,袭击方式诡秘,发病率及死亡率高,极易导致社会混乱和民众恐慌。

治理现状

全球合作概览

《禁止生物武器公约》(1971年)

《关于环境与发展的里约宣言》(1992年)

《21世纪议程》 (1992年)

《生物多样性公约》(1992年)

《生物多样性公约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2000年.中国2005年核准)

《国际卫生条例》(2005年修订)

国外经验借鉴

美国

《国家安全战略》2017

《国家生物防御战略》2018

加拿大

《联邦、省和地区生物事件公共卫生应急预案》2018

英国

《英国生物安全战略》2018

日本

“全球传染病等生物威胁的新冲突领域研究”项目 2015

新冠疫情下的各国防疫亮点

韩国:检测最为积极的国家,对所有的疑似患者都进行敞开检测,门槛很低,没有设置任何其它的附加要求。

新加坡:社区门诊量大发挥了重要作用。

日本: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英国:将感染高峰期尽可能延后、压低疫情曲线(flattening the curve),换来时间缓冲,争取让有限的医疗资源始终能够全力以赴应对。

美国:出台多部疫情应急法规,加大防控物资生产。

中国治理状况

01

中国现有法律

-传染病防治方面:《传染病防治法》《动物防疫法》

-口岸管理方面:《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动、植物保护方面:《野生动物保护法》《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

-应急管理方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

……

02

成功经验

(1)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显著优势之一:党的集中统一领导;

(2)抓重点、抓全面、抓保障;

(3)集中力量办大事,体现出鲜明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

(4)中医药的参与;

(5)基层社会组织的联防联控。

03

不足

(1)城市公共环境治理方面还存在短板死角;

(2)加强法律实施;

(3)市场监管不到位,存在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

(4)公共卫生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建设不全面,《传染病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亟需修改完善。

04

法律法规短板

《传染病防治法》

法律条文不统一不清晰

疾控机构权力不足

法律规定留有空白

《野生动物保护法》

保护理念问题

保护范围问题

利益结构认知问题

保护路径问题

转基因相关法律法规

立法在发展过程中体现了“以外促内”的特点;

立法层次太低,管理部门之间条块分割、多头监管的体制使得监管制度覆盖不全面,从而影响了对转基因生物安全进行监管的总体效果。

转基因标识制度不健全,公众参与度不高。

体系构建

建立全谱性生物安全防御支撑体系

1.国家生物安全组织指挥体系

2.国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与制度保障体系

3.国家生物安全风险评估和防控体系

4.国家生物安全风险应对策略优化体系

5.国家生物安全防御物资与装备研发及保障体系

6.国家生物安全信息网络体系

全面提高国家生物安全治理能力

1.加强疫病防控和公共卫生科研攻关能力建设

2.做到三结合:平时和战时、预防和应急、科研和救治防控结合

3.在各级政府建立权威的生物安全管理机构

4.建立多部门联合处置的分工协调机制

5.完善疫情风险研判、评估、决策、防控协同机制

6.及时有效捕获信息,及时采取应对举措

7.健全和完善重大疫情应急响应机制、防控规范和救治管理办法

不断提升国家生物安全国际话语权

1.积极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

2.扩大生物安全领域国际合作

3.加强生物安全领域情报信息资源共享和信息交流

4.努力架起生物安全的全球防

出台《生物安全法》

2019年10月《生物安全法(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内容:生物安全法聚焦于生物安全领域的主要问题,其核心思路是保护生物资源安全,促进和保障生物技术发展,防范和禁止利用生物及生物技术侵害国家、民众和环境的安全。

总结

居安而念危 || 则终不危

操治而虑乱 || 则终不乱

原标题:《【文旅在线|九三学社微讲堂】田丰-生物安全:危机与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