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家务劳动付出,保障妇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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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7-30 09:16

陇原姐妹们大家好,很多时候家务劳动的付出往往会被大家忽视,但是家务劳动对维持家庭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家庭主妇在家庭中的付出,理应得到尊重与应有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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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李某(女)与徐某于2016年登记结婚,2022年,李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离婚,并主张婚生子由其直接抚养,徐某支付抚养费并向其支付家务劳动补偿50000元等。徐某同意离婚但是主张儿子由其直接抚养,不同意支付家务劳动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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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结果

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为,双方婚后未注重感情培养且都同意离婚,依法准许离婚。徐某常年在外工作,家庭里外都由李某一手操办照顾,抚育子女,其为家庭的付出应给予肯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结合在案证据,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婚生子由李某直接抚养,徐某支付抚养费及向李某支付家务劳动补偿50000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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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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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小提示

家庭主妇在家庭中承担大量家务和育儿责任,但在离婚或家庭纠纷中,往往因缺乏法律意识而难以维护自身权益。若因照顾家庭放弃职业发展,可主张更多的财产份额。另一方面,法院遵循“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长期照顾子女的一方更可能获得抚养权。维权时留存证据很重要,例如家务记录、财产证明等。

姐妹们,本期的陇姐学法就讲到这儿,感谢大家的聆听,欢迎大家在下方留言评论,下期再见。

原标题:《陇姐学法 | 重视家务劳动付出,保障妇女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