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一建军节

战争年代,他们流血捐躯;和平年代,他们保家卫国!他们用生命和铮铮铁骨,维护着祖国的和平与稳定,他们就是中国人民解放军人!在“八一”建军节到来之际,祝他们节日快乐!同时,维护军人尊崇地位、保障军人合法权益,事关国防和军队建设,事关国家安全和发展大局,也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些与军人军属有关的法律常识吧!
国家的边疆离不开军人的守护,除了守卫国家和人民,他们还放心不下自己的亲人。对于军人家属,国家也在各个方面给予了保障。
《军人抚恤优待条例》
第四十二条 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官,其符合随军条件无法随军的家属,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妥善安置,保障其生活不低于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图片源于网络)
《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 军人军属对下列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涉及侵害军人名誉纠纷的;
(二)请求给予优抚待遇的;
(三)涉及军人婚姻家庭纠纷的;
(四)人身伤害案件造成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失请求赔偿的;
(五)涉及房屋买卖纠纷、房屋租赁纠纷、拆迁安置补偿纠纷的;
(六)涉及农资产品质量纠纷、土地承包纠纷、宅基地纠纷以及保险赔付的。

(图片源于网络)
烈士不容亵渎,他们为国家和人民奉献了生命,我们应该报以最大的敬意和尊重。
《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
第二十六条:“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图片源于网络)
八月一日是普通的一天,也是意义非凡的一天,感谢你们的坚守!献礼最可爱的人!
END
撰稿 | 倪文婷
编辑 | 郭梦艳
一审 | 闫 杰 廖 艳
二审 | 杨 婷
三审 | 叶 玮 雷 晴
往期推荐
▌ 【普法强基在行动 · 以案释法 】七旬老人被诈骗后起诉银行,法院:驳回
原标题:《【普法强基在行动 • 八一建军节】法律保护军人军属的这些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