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
2023-12-15 09:41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是指中国现行的34个一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海南、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台湾)、5个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4个直辖市(北京、天津、上海、重庆)、2个特别行政区(香港、澳门)。[1-3]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属于国务院计划单列的省(部)级单位。[9]
中文名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
别名中国省级行政区、
中国省级行政单位
类型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数量34个
现行区划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2个特别行政区,一共34个(名称见下表)。在历史上和习惯上,各个省级行政区都有简称。
行政区类型
行政区名称(简称)
省
河北省(冀)
山西省(晋)
辽宁省(辽)
吉林省(吉)
黑龙江省(黑)
江苏省(苏)
浙江省(浙)
安徽省(皖)
福建省(闽)
江西省(赣)
山东省(鲁)
河南省(豫)
湖北省(鄂)
湖南省(湘)
广东省(粤)
海南省(琼)
四川省(川)
贵州省(贵)
历史沿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全国一共有49个省级行政区。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全国分为5大行政区和1个中央直属行政单位,下辖30省、1自治区、12直辖市、5行署区、1地方、1地区。
1950年,撤销旅大行署区,设立旅大市;设立中央人民政府华北事务部。撤销四川省,设立川东、川南、川西、川北4个行署区。
1951年,省级行政区增加到53个,数量达到历史最高点。
1952年,撤销中央人民政府华北事务部,设立政务院华北行政委员会。将原来的行政区改称为行政委员会。撤销了行署区的建制,恢复为原来的省。
1953年,时为6大行政委员会:华北、东北、西北、华东、中南、西南。全国共设30省、1自治区、14直辖市、1地方、1地区。[3-6]195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级行政区一览
6大行政区
30省、1自治区、14直辖市、1地方、1地区
华 北 区(北京市)
北京市 天津市 河北省(保定市) 山西省(太原市) 绥远省(归绥市) 内蒙古自治区(归绥市)
东 北 区(沈阳市)
沈阳市 旅大市 鞍山市 抚顺市 本溪市 长春市 哈尔滨市 辽东省(安东市) 辽西省(锦州市) 吉林省(吉林市) 松江省(哈尔滨市)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 热河省(承德市)
西 北 区(西安市)
西安市 陕西省(西安市) 甘肃省(兰州市) 宁夏省(银川市) 青海省(西宁市) 新疆省(乌鲁木齐市)
华 东 区(上海市)
上海市 山东省(济南市) 江苏省(南京市) 安徽省(合肥市) 浙江省(杭州市) 福建省(福州市) 台湾省(台北市)
中 南 区(武汉市)
武汉市 广州市 河南省(开封市) 湖北省(武汉市) 湖南省(长沙市) 江西省(南昌市) 广东省(广州市) 广西省(南宁市)
西 南 区(重庆市)
重庆市 四川省(成都市) 贵州省(贵阳市) 云南省(昆明市) 西康省(雅安市) 西藏地方(拉萨) 昌都地区(昌都宗)[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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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54年,撤销6大行政委员会,最高一级的地方行政单位变为省,总计26省、1自治区、3直辖市、1地方、1地区。1955年,撤销热河省,将其行政区域并入河北省、辽宁省及内蒙古自治区。撤销西康省,将其行政区域并入四川省。撤销新疆省,设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西藏自治区筹备委员会,昌都地区划其管辖。
1957年,设立宁夏回族自治区。
1958年,天津直辖市改为河北省辖市。撤销广西省,设立广西僮族自治区。
1965年,成立西藏自治区,又将广西僮族自治区更名为广西壮族自治区。
1967年,天津市重新升为直辖市。
1988年,设立海南省。
1997年,设立重庆直辖市,管辖原四川省的重庆市、万县市、涪陵市和黔江地区。恢复对香港行使主权,设立香港特别行政区。
1999年,恢复对澳门行使主权,设立澳门特别行政区。这样就形成了现行的34个省级行政区。[6-8]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