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法院2023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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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5-05 22:05

2023年,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法院切实贯彻最严格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理念,坚持守正创新、真抓实干,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水平,为区域营商环境创新创优注入司法能量。现将全年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23年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新收117件,旧存14件,审结130件,收、结案数同比均有明显下降。全年结收案比111%,案件调解撤诉率达88%,无超长期案件,无发回重审或改判案件,各项审判质效指标均有提升。

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全年新收4件,旧存2件,共审结5件,涉及侵犯商业秘密罪及商标权类犯罪。“赵某等人假冒注册商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经法院组织调解并公告,公诉机关与被告方达成民事公益诉讼调解协议,被告方主动消除假冒产品引发的生产风险隐患,社会效果良好。

(一)以司法实践新问题为抓手,提升裁判示范效应

对于著作权图片侵权类案件,审理中发现图片权属存疑的普遍问题,对此法院及时进行专项问题调研,以简报形式报送上级法院,并建议市级主管部门采取图片权属登记审慎审查措施。在同类侵权案件中探索适用浙江柯桥法院“版权智审系统”进行外网全面检索,查明涉案图片的最先发布时间,明确客观权利主体,有效遏制非实际权利人的恶意诉讼。

对于商标权类案件,审理中发现因地区营商环境及裁判理念因素导致赔偿标准及审理时效存在差异,权利人倾向选择攀连经济发达省份作为管辖地,将不需要承担侵权责任的常州本地企业作为共同被告,以此追求高标准赔偿及高效裁判。本院初步审查后经本地企业提供证据、查明实际侵权行为人,以移送管辖的方式遏制权利人故意攀连起诉的不当做法,保护区域企业的合法权益。

(二)以专业技术调查官为助力,提升业务审判能力

近年来本院受理多起涉侵犯商业秘密罪案件,此类案件的审理难点在于技术密点的确定及市场价值的认定,承办法官缺乏就公诉机关及被告方对诉争密点进行技术审查的能力。对此,本院借鉴苏州中院技术调查官模式,于2023年4月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签订了技术调查合作协议,就相关鉴定报告采信、密点非公知性及同一性认定等事项委托专家组评议,形成专业咨询意见。

(三)以企业技术产权保护为核心,提升刑罚震慑作用

在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审理中,针对离职员工泄露原企业商业秘密、假冒原企业产品来谋取非法利益的违法情形,我院依法提高实刑适用率,严格缓刑适用,为区域企业核心技术和产权保护形成强大司法保障、提升惩戒威慑作用。对被害单位同意和解以降低经济损失的,我院积极促进赔偿和解,年内促成被告人与被害单位和解赔偿200 余万元。涉生产安全领域的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件,我院对8名被告人均判处高额罚金,全年审结的知产刑事案件共计判处罚金及没收违法所得(没收赃款)350余万元,罚金及退赃款项实缴到位率达95%以上,体现了司法机关打击知识产权犯罪,保护企业核心技术成果和商标权权益的决心。

2024年,我院将以“新质生产力”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切入点,以“知新智行”品牌创建为契机,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审判能力与社会治理能力,为区域企业及经济发展全力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一)解企所需,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通过实地走访、座谈交流、征求意见等形式,调研中小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实际问题和司法需求,收集行业经营中遇到的典型纠纷类型,对有需求的企业进行“司法体检”。延伸司法保护触角,突出司法裁判在创新成果保护中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审判实践中严格遏制权利人滥诉,打击恶意诉讼,平等保护各方市场主体在市场竞争中的合法权益。

(二)立足优势,协助创新企业织密权利保护网

重点关注涉创新创业人才流动的侵犯商业秘密及创新成果归属问题,保护研发人员在发明创造中的智力劳动和贡献投入,维护研发人员权益;关注企业商业秘密及核心技术的自我保护意识培养及程序规范,引导权利人自主开展合规建设,提升技术成果的保密措施及产品设计图的权属保护,织密自身智慧成果的保护网。针对小微技术创新企业开展典型案例剖析、知识产权侵权和犯罪风险预警,助力企业良序发展。

(三)强化联动,优化区域执法司法全链条保护

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梳理、提炼本地区知识产权典型案件反映的法律问题及社会问题,提出有效的意见建议,坚持司法、普法同频共振。与区市场监管局、区检察院及区公安局就执法、司法双向案件(线索)移送、新类型疑难复杂问题研判等进行工作机制优化,促进链条式“行政+司法”知产保护的落实到位。加强执法司法协作,共同研究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领域重大问题,发布典型案例,保障区域经济健康发展。

供稿:行政庭

原标题:《常州高新区(新北区)人民法院2023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白皮书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