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理石榴个大、皮薄、汁多、籽软,风味独特、品质优良,久负盛名,据《会理州志》记载,会理石榴曾被列为贡果,会理有中国“石榴之乡”的美誉。2007年6月,会理石榴通过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会理石榴”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认证,2023年“会理石榴”入选全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名单。做好“会理石榴”地理标志的司法保护工作,是激活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的一把“金钥匙”。


会理市法院以“司法保护创新,‘新质’引领发展”为主题,在第二十四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结合“会理石榴”产业特色与法院工作实际,围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在“4.26知识产权宣传周”开展“6+1”系列活动,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护航高质量发展贡献法院力量。

制定一项制度

会理市法院按照《会理市法治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机制》关于“健全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机制”的要求,在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会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司法局等单位以及会理石榴营销协会、石榴主产地相关乡镇,制定“会理石榴”地理标志司法保护联席会议及联络员制度,明确会议召集人、日常事务处理部门及人员、工作任务,推进信息共享、办案协作、双向移送、监督反馈等联系协作,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签订一份协议

会理市法院积极筹备并推进知识产权行政司法协同保护框架协议签订工作,先后两次召集相关单位召开专题联席会议,在凉山州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导和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拟定涵盖联席会议、诉源治理、诉调对接、司法确认等七个方面的《会理市地理标志(会理石榴)行政司法协同保护框架协议》,并于4月11日与市委政法委、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司法局等七家单位联合签订,为全面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搭建平台。

召开一场会议

为有效保护“会理石榴”地理标志,4月11日,会理市法院会同框架协议成员单位,前往会理石榴主产区彰冠镇召开会理石榴地理标志司法保护现场工作会。市委宣传部、商务经济合作和外事局、石榴主产区乡镇代表、行业协会、农业合作社等单位和市场主体参加会议。会议全面总结了“会理石榴”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分析了当前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石继运指出,地理标志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各单位要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凝聚起会理特色农产品地理标志行政司法协同保护合力,有效提高会理石榴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发挥地理标志品牌“保护一个产品、带动一批企业,做强一个产业,富裕一方百姓”的点金之力,实现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的战略目标。

组织一堂讲座

会理市法院行政庭庭长彭继夏结合《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及相关典型案例,从专业的角度为参会人员讲解地理标志产品的范围、申报流程及成果转化与保护,指出运用地理标志发挥产品竞争力的技巧,鹿厂法庭干警向参会人员发放精心准备的“会理石榴”地理标志司法保护特色宣传资料,参会各方对石榴产、供、销等方面遇到的地理标志司法保护等问题进行全方位交流。

开展一次活动

4月11日至16日,会理市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雅立一行前往会理石榴主产区乡镇田间地头开展“千年古城 法护榴乡 ”宣传活动,向果农、专合社、电商带货人员发放《果品商标\地理标志的法律保护 》《一图带你读懂最新
》《果品交易中电子证据的收集与固定》等宣传资料500余份。群众纷纷表示,这样的活动对保护“会理石榴”品牌形象、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将起到重要作用。




原标题:《会理市法院:“6+1”做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赋能“会理石榴”金字招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