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建设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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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06 06:30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和省厅的正确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厅及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和工作部署,紧密围绕局中心工作,深入推进我局法治建设工作,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现将2023年度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快简政放权,推动政府职能转变

(一)持续深化“多测合一”改革。我市大力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多测合一”改革,健全“多测合一”服务机制,测绘时间压缩约30%,测绘总费用下降约20%,在省厅和省住建厅组织的“推广联合测绘”课题中期评审中,徐州市名列全省第二。邀请广大测绘单位进驻“徐州市网上中介超市”,目前已有51家测绘机构进驻,系统已受(办)理近百个测绘业务。

(二)持续推进营商环境工作。一是大力开展“走出去、上门办”创新服务。分类成立项目报批组、项目审批组、规划建设组、登记办证组四个专项服务小组,主动走访各个企业,涵盖鼓楼、云龙、泉山、新沂、贾汪等9个县(市)区,宣传解读用地报批、土地出让、规划审批等相关政策,现场解决企业遇到的问题,向企业送达《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让土地全流程服务事项告知书》、《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自然资源政策文件选编》与《优化营商环境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技术文件选编》1000余本。二是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完成33项市级行政许可实施规范认领和标准化操作手册工作,统一行政审批事项收件清单和办件要求。

二、强化制度建设,完善法治机制体系

(一)有序推进立法工作。继2022年政府规章制定项目《徐州市市区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出台后,今年又一人大立法项目《徐州市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条例》也经过市人大表决通过,连续两年填补我局近年来的立法工作空白。今年我局出台《徐州市市区建设项目规划核实和土地核验管理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了“多验合一”验收内容,该规范性文件严格落实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公开发布等流程。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府规章立法后评估工作的通知》,今年我局组织完成《徐州市征收集体房屋补偿办法》等5部地方政府规章的立法后评估工作,上述5部政府规章由我局政策法规处统筹组织、指导、协调、督促,由规章涉及的主要行使职权的处室承担具体工作开展,目前5部规章立法后评估报告已提交市司法局。下一步,我局及时与司法局、市人大的沟通协调,做好立法后的“废、改、升”准备工作。

三、落实程序规范,深化科学民主决策

为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我局征集并公布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项目,组织实施《重新公布徐州市征地片区综合地价标准》、《徐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235年)》,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目前两项重大决策已在政府网站上公布实施。

四、推进依法行政,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全面提升执法标准化水平。3月我局出台全市系统《执法标准化提升方案》和具体考评细则,明确以“六个标准化”为基准推动全市执法工作依法规范。在抓好执法标准建设的同时,深入落实国务院出台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二)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我局制定出台了全市系统《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行政处罚工作规范(试行)》《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行政执法常用文书示范文本(试行)》《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违法行为处罚标准》,对常见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时取消自由裁量权,今年5月省厅印发《江苏省土地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和《江苏省常用土地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我局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征求各地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修订完善了《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违法行为处罚标准》,其中涉及土地违法行为62类、城乡规划违法行为10类、林业违法行为31类、矿产资源违法行为3类,确保行政处罚公正、合理。

(三)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牵头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行动,完成国家下发9.5万个疑似图斑补充摸排工作。牵头开展“网盾行动”,全市共立案查处16起非法捕猎、经营野生动植物及制品案件,没收违法所得12万元,罚款28万元。牵头开展“2023清风行动”,立案查处非法经营野生动植物及制品案件9起,行政罚款2.5万元。开展“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全市发现涉林案件71起。完成省“私搭乱建”摸排专项工作,共排查出存在“私搭乱建”建筑67栋楼、205处、面积共计3498平方米。配合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自建房专项整治等工作。

五、加大政务公开,强化权力制约监督

(一)认真做好人大政协监督工作。认真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全年共办理66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29件、政协委员提案37件(含政协委员来信2件),按时办复率为100%,我局在办理过程中始终坚持领导负责、实地调查、当面汇报,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二)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一方面我局主动做好局门户网站维护及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每日整理部、省级网站行业动态新闻推送至内网网站,及时跟踪局公众号“一周速览”更新报社大屏发布。完成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网络舆情服务项目工作,每日向局办公室提交舆情检测报告单。网站信息累计发布新闻类信息450条,政务信息公开类信息80条,向市政府网站信息报送平台推送信息36条,采纳24条。另一方面规范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共接收依申请信息公开328件,目前已办结297件,31件尚在办理中。

六、高效化解风险,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一)积极组织行政争议案件办理工作。畅通复议渠道,积极处理行政复议案件,截至目前,牵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4件,其中新收20件,结转4件,已结审18件,目前无纠错案件。坚持“谁行为、谁办理、谁负责”的办理原则,压实承办处室的主体责任,政策法规处牵头组织协调、应诉答辩,形成了办理合力,局领导出庭 应诉率 100% ,全年共办理案件 148 件,其中新收案件 78 件,办理总量和新收总量逐年下降,组织相关处室,积极通过主动纠错化解风险案件5件。 

(二)开展“以案释法”加强源头预防。我局积极开展“以案释法”活动,6月份,我局邀请市铁路运输法院、市检察院和市司法局的专家、领导对案例进行深入点评,通过以案释法,加强了行政人员法治意识和行政执法能力,今年我局梳理自然资源系统内7篇典型案例并在局网站上公布,内容涉及违法建设认定、政府信息公开、房屋拆迁补偿、房屋所有权登记等诸多方面的内容,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反馈,提醒相关处室及时纠正行政行为中存在的问题,避免类似问题再出现

七、加强普法宣传,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一方面我局邀请自然资源系统内专家学者、业务骨干为我局讲授法治建设新理念、法律法规等内容。如组织学习《徐州市工地污染防治管理规范解读及工地现场监督管理》、组织应急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收看学习部用地用海要素保障政策视频等。另一方面先后组织人员外出业务培训近20次。在系统内部开展“一月两法大讲堂”业务培训活动,购买部省汇编的最新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等工具书,发给各处室学习使用。

(二)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我局将普法工作与全局其他业务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今年“3.12植树节”期间,邀请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机关干部职工、青年志愿者约200多人参加义务植树活动;“6.25全国土地日”期间,以“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为主题,与地铁集团合作,利用车厢地贴、地铁出口LED屏、全线路PIS屏,持续1个月播放耕地保护宣传海报;“8.29测绘日”期间,以“规范使用地图一点都不能错”为主题,联合市教育局开展“国家版图意识宣传进校园”活动,举办全市中小学生“少儿手绘地图大赛”,择优选出60幅作品参与省级评选,获奖作品在全省居前。

八、强化组织领导,提供法治工作保障

(一)落实党政第一责任人责任。我局成立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局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任成员,明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和督促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年初,我局制定了《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2023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和《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细化普法工作重点,普法对象,责任处室以及普法时间节点。以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为主要抓手,认真组织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今年6月份,局党组中心组认真学习了《中国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7月份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生环境保护大会、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9月份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讨论研究相关法治工作。

(二)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我局每年出资28万元聘用律师团队,目前4名法律顾问每日坐班为我局服务,主要承担我局法律事务咨询、重大行政决策,协助相关处室处理设法事件,负责行政复议和诉讼等工作,律师以专业的法律素养为我局法治建设保驾护航。

2023年,虽然我局在法治建设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工作开展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法制建设有待加强。自然资源和规划工作牵涉面广,业务开展的有些环节制度落实不到位。二是法治宣传水平有待提升。普法渠道创新不够,普法的深度和广度需要进一步提高。三是行政纠纷矛盾仍较为突出。主要表现在征地程序、拆迁补偿、信息公开等方面,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仍任重道远。

2024年,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我局将持续深化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在立法、执法、审批、监管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完善制度建设,狠抓制度落地见效,推进我市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徐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