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太感谢了,感谢你们在我们家最困难的时候伸出援手,给我们解决了大难题啊!”一大清早一个老汉冒着风雨出现在法律援助中心办公室,并将写有“扶贫助弱 爱洒平民”的锦旗送到了周碧霞主任手上。
01.
案情简介|
受援人毛某与丈夫李某2018年登记结婚,不久后两人生育一女。婚后两人矛盾差异愈来愈大,逐渐变成“冷暴力”相处模式,毛某因长期感受不到来自丈夫的家庭温暖,心情抑郁不佳。李某于2020年6月第一次向毛某起诉离婚,因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法院判决不予离婚,此后毛某与父母一起生活。六个月后李某第二次向法院起诉离婚,但毛某因娘家家庭负担较重,且自身无其他收入来源,因此无法承担高昂的律师费用。
02.
案情处理经过|
毛某姨父知晓此事后立即向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由援助中心主任周碧霞负责对接此事。援助中心出于对妇女家庭权益的保障,为其开通了绿色通道,告知当事人可到当地援助工作站领取法律援助申请资料和所需要的证据明细,资料备齐后再另行预约时间到法援中心办理手续。3月12日,法律援助中心正式受理毛某离婚纠纷案,并同步指派湖南汉昌律师事务所罗丹丹律师承办该案。
罗律师接手该案后,因女方提交的证据薄弱,且被告答辩期未届满,故罗律师第一时间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用于梳理案件脉络和搜集新证据。在庭审中,罗律师提交了两组关键证据。
一是夫妻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在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方与他人合伙购买了一台挖机,并按40元每小时向他人收取租用费,据调查该挖机工作时长已多达4000个小时,产生了一定的经济利益。
二是关于经济帮扶问题。经查证之前男女双方的微信聊天记录,男方第一次向女方提出离婚是在小孩满百天的当日,此后男方一直因离婚一事,长期对女方漠视。女方因难以接受被离婚的事实导致产后抑郁症状加重,至今仍需长期服药,针对女方目前的抑郁症男方有重大过错。
该案经过开庭审理,在法官主持调解下,男方最终退步,同意女方的调解方案:双方自愿离婚,小孩抚养权归于男方,女方一次性向男方支付抚养费12万元;男方自愿给予女方经济帮扶款17万元,女方自愿放弃财产分割。
平江县法律援助中心将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继续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律服务实践活动,通过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开展法律援助上门服务等多举措、多方式推动法律援助的司法救济之效,担当起社会公益之责。
原标题:《教育整顿·进行时 | 法律援助为妇女儿童撑起“保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