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张理晶
通讯员 余月 东成
实习生 刘佳丽 杨兰
为保障长江十年禁渔、推进长江水域生态修复,5月27日上午,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联合检察院、水上公安等执法部门,举办了执法、司法机关服务长江大保护座谈联席会议,执法人员现场向极目新闻记者介绍了相关典型案例。随后,极目新闻记者跟随法官及执法人员登上执法船,沿江向船员们发放普法宣传手册,宣讲非法捕捞、非法采矿的相关法律知识。

多日蹲守抓获非法捕鱼团伙
5月27日上午9时,在联席会议中,武汉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工作人员介绍,自农业农村部发布禁用渔具名录后,打击“锚鱼”正成为长江保护工作的治理重点。
据介绍,“锚鱼”是一种快速捕鱼法,将鱼钩甩到鱼群较多的水域,再迅速拉回鱼钩,拉回途中鱼钩就会钩住鱼身。这种方法不用鱼饵,起鱼量大,钩到的多半是体型较大的鱼。“如果鱼钩在拖拽过程中碰到鱼,即使没有把鱼钩上岸,鱼类也很难存活。”执法人员介绍说。

长江武汉段东荆河口是水流交汇处,饵料丰富,大量鱼群聚集,吸引不少人在此垂钓。今年3月,武汉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通过监控系统捕捉到一伙人疑似在东荆河口“锚鱼”,此后执法人员利用监控系统进行远程追踪,通过大量的监控视频发现,这伙人长期在此垂钓,垂钓时间特地选在深夜,垂钓过程中有明显的拖拽鱼竿行为。
“这种拖拽鱼竿的方式就是在‘锚鱼’,长江武汉段沿岸布控了150多个高清摄像头,江面的一举一动我们都能看得清清楚楚。”经过连日蹲守和视频监控,执法人员锁定了一系列非法捕捞的证据。在组织抓捕行动前,为防止嫌疑人扔掉鱼竿破坏证据,或者跳江逃脱,执法人员并没有在江边实行抓捕,而是利用监控系统找到嫌疑人的车辆,蹲守在旁边,等到嫌疑人垂钓结束返回时进行集中抓捕。
多部法律保护长江,法官沿江进行普法宣传
5月27日上午10时许,极目新闻记者乘坐执法船到达长江王家屋锚地,跟随法院和相关执法人员登上一艘锚泊在江中的运输船。法院干警们就相关法律中涉及非法捕捞、非法采矿的相关法律知识,向船员们进行普法宣讲,发放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宣传手册,指导船员认识钩刺耙刺等“锚鱼”工具,告知在禁渔区禁渔期使用禁用渔具所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

船员陈先生表示对禁渔政策的支持与理解,“从长江大保护开始,江面的航行条件也变好了,没有小渔船了,我们航行的安全性也提高了。”
硚口区法院法官介绍,《刑法》《长江保护法》《环境保护法》《渔业法》《行政处罚法》中都有关于非法捕捞、非法采矿的相关法律知识。法律规定,对情节严重的危害濒危野生动物行为最高可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情节严重的禁渔期违法捕捞行为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罚金。
近年来,硚口区法院依托多部法律条文,严惩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共审结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28件,42名被告人被判处3-6个月不等拘役刑罚,判处三名被告人在长江流域加倍放鱼还江,修复生态环境。
硚口区法院副院长梁述桥表示,下一步,将大力推进案件审判提速增效,继续与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健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司法服务机制,形成长江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