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江区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全院“一盘棋”工作格局,融合业务部门一体化履职,内外协作、上下联动,凝聚司法救助合力,构建“司法救助+”工作机制,推进困难妇女儿童司法救助工作走深走实,最大化发挥司法救助为民解忧济困的作用,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2022年以来,涵江区检察院共办理困难妇女儿童司法救助案件6件,发放司法救助金27.75万元。

一、一体聚力,构建大救助工作格局

涵江区检察院构建以控申部门为主导,民行、刑事、案管等业务部门线索内部发现、移送、办案结果反馈、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各业务部门在办案时对所办案件的当事人及其近亲属系妇女儿童的,主动调查核实其因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造成损失情况、生活困难情况等,对符合司法救助情形的线索及时移送控申部门,形成各业务部门一体化融合办案的良好局面。2022年以来,各业务部门移送妇女儿童线索成案3件,占妇女儿童救助案件总数的50%。


二、纵向联动,增辟司法救助资金来源

为保障司法救助资金及时发放到位,破解年度地方配套司法救助资金有限、未实现自主审批所导致的审批流程过长这一“卡脖子”问题,涵江区检察院在提请区委政法委审批的同时,积极向上级院寻求支持,向上级院控申部门提请联动救助4件4人,上级院审查后均决定开展联合救助,救助资金于一个月内发放到位,切实保障困难妇女儿童正常生活、生长所需的合理费用。通过市县两级院一体化专项联动救助,强化救助资金保障,大大提高救助效率,实现司法救助“救急救早”的办案目标。

三、多方合力,搭建社会化帮扶体系

根据困难妇女儿童的实际困难,强化与教育、妇联、残联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研究商讨制定多元化救助方案,协调相关单位落实帮扶措施,深化救助效果。如吴某某困难儿童司法救助案,联合民政、妇联等单位召开联席会议,为吴某某申请落实“事实孤儿”帮扶政策,同时联合妇联为其母亲李某某开展心理疏导,未检部门结合被害人李某某的实际情况,向其监护人制发《督促监护令》,通过多方综合帮扶,实现救助效果长远化。


四、跟踪回访,延伸服务助力乡村振兴

涵江区检察院坚持“一次救助,长期帮扶”的工作原则,建立司法救助档案,对被救助对象进行跟踪回访。为确保司法救助金真正用于因难儿童今后生活、学习开支,创造良好的健康成长条件,控申部门积极与属地党委政府进行沟通,协调村干部加以关注,引导救助申请人合理使用救助资金,并通过定期回访、座谈等方式跟踪司法救助金的使用情况,以便对实施司法救助后难以解决的困难情况及时协调帮助解决,实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信息互联互通、良性互动。
涵江区院将继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发挥检察一体化融合履职的优势,推动司法救助工作纵向联动、横向协同,最大程度保障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积极参与并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文稿:余丽琴
原标题:《涵检新“枫”丨一体化履职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