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具有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壹级资质(资质业务范围须包含古文化遗址古墓葬)。
(2)投标人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1) 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按照湘建建[2020]208号文规定,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其中施工员和质量员可由技术负责人兼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且须提供无在建承诺。
2)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文物保护责任工程师证书,根据文物保函〔2014〕846号文件要求,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需具有国家文物局委托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工程师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
3) 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取得安全员证、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岗位资格证书注明了单位名称的,应与供应商一致,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4) 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其证书应能通过互联网查询真伪,或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省外企业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或官方查询网址。
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的企业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入湘施工登记证(在有效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