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31日,《江西改革工作简讯》2024年第159期报道了贵溪法院发出全省首份《耕地安全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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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贵溪市法院在一起非法占用农用地案中,依法向三名被告人发出全省首份《耕地安全保护令》,责令三名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按要求参与耕地保护及环资普法,以自身事例教育警示广大群众严守耕地保护法律法规,积极检举揭发破坏耕地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等。

2023年3月,被告人王某、舒某甲、舒某乙、舒某丙(另案处理)承租约15亩农田合伙养殖牛蛙,王某等4人未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挖塘养殖牛蛙导致农用地原耕作层被破坏、土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贵溪市检察院在办理耕地公益诉讼活动中发现此涉案线索,被告人王某等3人遂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并对涉案耕地进行了整改,恢复了土地原状。

在该案依法完成庭审程序并当庭宣判后,承办法官向三名被告人现场发出《耕地安全保护令》,责令三名被告人在缓刑考验期内每两个月至少在集镇或其它人流密集地,进行一次不少于1个小时的耕地保护法治宣传,通过自身事例引导警示公众树立自觉保护耕地意识,积极检举揭发破坏耕地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等。最终,三名被告人再次承认了自身错误,并共同表示会在修复受损耕地上积极作为,认真做好耕地保护法治宣传,主动参与耕地保护社会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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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江西改革工作简讯》推介贵溪法院做法:发出全省首份《耕地安全保护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