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未报备,6 个月绩效工资没了?

原创:欧阳晨雨
文|欧阳晨雨
想怀孕生孩子?对不起,请报备排队,否则就等着挨处罚吧。
6月28日一早,河北传媒学院的教职员工通过工作微信群,收到了河北传媒学院院长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学校计划生育报备制度执行情况的通报》,以及对部分员工的处罚公告。《通告》指出,对未报备怀孕女职工进行“全校通报批评,扣发6个月绩效工资”,“取消两年内评优评先和评定职称”。



之前,某大型集团公司幼儿园老师潘某,就因违反了单位在职工大会通过的生育规定,擅自提前怀孕,被单位辞退。
为什么现行法律明确无误地将保护女职工生育权写入,有的单位却还安之若素、置若罔闻,说到底,还是法治意识不足,违法的成本不够。
尽管《妇女权益保护法》等法律规定了保护性措施,但违法后的惩罚,很大程度还停留在纠正层面。在有些部门看来,就算自己的排队生育措施不合时宜,大不了也就是撤销文件而已,用不着被追究责任。所以,一旦文件落地生根,最为痛苦的还是被侵犯权益的当事人,而责任人员却安然无恙。从之前的类似事件看,一些地方以种种理由侵害当事人生育权,鲜有始作俑者受到惩罚、付出违法成本的事例。
保护妇女权益,保护生育权,不应是一句空话。女职工未报报备怀孕受处罚,法律要长牙齿。加快立法的进程,清除形形色色的土规则,加大执法、司法的力度,该追责的追责到底,才不会频现排队报备生育的奇葩怪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