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因为农民外出打工,我们这里不少村子农田闲置。于是,2006年,我在邻村承包了一百多亩土地搞种植业。当时,我找到邻村村委会来协调各农户,共同起草了一个简单的合同,农户也都签字同意了。现在事业刚刚见起色。但最近,不少农民想要回土地。请问我该怎么办?
——潍坊一读者
答: 最近收到不少读者来电,反映农村土地承包引发的纠纷。这类纠纷,有的是自己的承包地转租引发,有的是承包集体预留地后再次乃至多次转包引发。无论是哪种形式的纠纷,基本上都有一个共同的原因,即承包、转包合同的不完善、不规范、不严密。
记者在济南市几个涉及农村土地诉讼案例较多的律所时看到,不少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制作非常简单。如有的合同仅仅写明承包地面积、承包期限、承包费用,然后就是双方签字按手印。不少农民反映,合同样式制作简单,在很大程度上因为彼此乡里乡亲、甚至有的沾亲带故,考虑得太精细就有些伤感情,面子上过不去。还有的是偏信了中间人、保人等的口头承诺,而没有在合同条款上体现出来。
然而,恰恰是这种怕伤面子、偏信人言造成了合同中的漏洞。受访的几位律师均表示,合同书是明确双方法定权利与义务的保证,也是保护双方利益的法律依据,所以,土地承包合同一定要严格细致,条款明晰。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并规定,承包合同生效后,发包方不得因承办人或者负责人的变动而变更或者解除,也不得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者合并而变更或者解除。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干涉农村土地承包或者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另外,国家保护农民的土地流转权利,按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包方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与受让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流转合同。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流转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各备案一份。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当承包方委托发包方或者中介服务组织流转其承包土地时,流转合同应当由承包方或其书面委托的代理人签订。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内容,除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流转土地的四至、座落、面积、质量等级;流转的期限和起止日期之外,还应包括流转方式、流转土地的用途、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流转价款及支付方式、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的处理、违约责任。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还有省级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文本格式供大家参考。农民朋友可以从网上下载,也可以到当地农业部门复印。但格式并不等于完整,双方协商的其他条款可以附加合同之后。
此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为确保合同法律效力,可以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申请合同鉴证。
当双方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时,合同将是可靠、直接的证据。按照今年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 ,双方可以参照合同规定,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调解、仲裁,还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本报记者 段新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