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明·启萌】市北区法院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宣传第十一期:校园侵权及学平险相关问题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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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12 08:03

近年来,因未成年人在校园内受到人身伤害而引发的校园侵权纠纷,一直是大众关注的焦点。校园安全问题,不仅关系到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也关系到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侵权事件一旦发生,无论是受到伤害的孩子或是伤害到别人的孩子,背后都会引发一个家庭的痛苦和不幸。

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为校园侵权?校园侵权都有哪些形式?责任由谁承担?万一发生校园侵权,应该怎么为孩子多提供一份保障?学平险对于校园侵权有哪些保障?投保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审判实践中如何处理校园侵权案件?

带着这些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市北区法院少审庭走进青岛广播电视台经济广播频道为大家一一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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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侵权及学平险相关问题的解读

主:近年来,因未成年人在校园内受到人身伤害而引发的校园侵权纠纷,一直是大众关注的焦点。校园安全问题,不仅关系到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也关系到家庭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侵权事件一旦发生,无论是受到伤害的孩子或是伤害到别人的孩子,背后都会引发一个家庭的痛苦和不幸。

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认定为校园侵权?校园侵权都有哪些形式?责任由谁承担?万一发生校园侵权,应该怎么为孩子多提供一份保障?学平险对于校园侵权有哪些保障?投保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想必大家都比较关心,今天我们邀请市北法院少审庭李岩来给我们进行解答。

李:主持人好,各位听众朋友们大家下午好,我是市北法院少审庭的李岩,少审庭审理的是各类涉及未成年人民事、刑事及行政案件,根本目的是保障未成年人权益最大化。数量比较多的是涉及未成年人的民事案件,在各类民事案件中除了涉及未成年人的离婚案件、抚养权案件,数量比较多就是未成年人的侵权类案件,这既包括未成年人被侵害,也包括未成年人侵害他人。

主:那今天说的校园侵权案件是属于哪一类呢?具体有什么样的特点?

李:校园侵权案件是根据侵权行为发生地点对侵权所做的分类,因为学校是未成年人的主要活动场所,所以校园侵权在未成年人侵权案件中占的比重还是比较高的。具体来说校园侵权纠纷,一般特指发生在学校或教育机构负有管理责任的场所范围内的侵权纠纷。如果事故发生在校园等管理职责场所之外,但属于学校或教育机构负责组织的活动场地,则也属于校园侵权的范畴。

主:校园侵权跟普通侵权有什么区别吗?

李:刚才我们说了,校园侵权的发生地点是在学校或者教育机构。除了地点以外,最重要的特点就是受害人比较特殊,校园侵权的受害人一般是在学校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的未成年人。根据《民法典》对于年龄的划分规定,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其中,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以年龄来区分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主要考虑了生理、心理的发育情况对未成年人认知能力的影响。对于不同年龄的学生受到的校园侵权伤害,因他们对自己行为的辨识能力以及行为后果的预见能力不同,各责任主体需要承担的责任大小也是不同的。

主:说到这里,之前见过两个案例,应该跟我们上面说的年龄有关系。您来帮我们分析一下吧。

有一个一年级的小学生小明,今年7周岁,中午放学走出教室时,他的一个同学正好在教学楼走廊内跑动,我们知道小孩子比较好动,这个同学是在走廊上边跑边滑行,小明同学因此被碰倒摔伤,经鉴定构成九级伤残。因协商不成,小明将同学、同学的父母、学校列为被告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四被告赔偿各项损失20余万元。

李:在这个案例中,涉及我们校园侵权纠纷的不同主体之间的责任认定问题。首先我们来看原告,也就是小明,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放学经过学校走廊时摔倒受伤,如果被告小学未举证证明其在学生安全教育、校园设施管理等方面尽到教育、管理职责,显然应对损害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主:学校需要证明自己尽到了教育、管理职责?

李:是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当侵权纠纷的受害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即八周岁以下的学生时,校方的责任认定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即,除非学校或教育机构能够证明自己已尽到了教育、管理的义务,否则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主:《民法典》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受伤的情况规定的学校责任是比较严格,为什么法律要这样规定呢?

李:法律之所以针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的损害作出上述严格规定,主要考虑到八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缺乏足够的认知能力,一旦发生伤害事故,基本无法对事故发生的情形准确地加以描述,此时如果要求他们提供证据证明学校存在过错,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法律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给予特别保护,也以此来督促学校及教育机构对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学生采取更加完善的安全保障措施,尽到更多的教育、管理和保护职责。

主:所以说上面的案例中要是学校不能证明自己尽到了教育、管理、保护职责的话,可能就需要承担比较重的责任了。

李:是的,因为原告小明与被告小明的同学两个人都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学校若不能证明自己尽到了教育、管理、保护职责的话,法律推定学校是有过错的,要承担的过错责任。当然,将小明碰到的同学,因为在走廊中非正常行走,导致小明摔倒受伤,也有一定的过错,他的监护人也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主:还有一个案例,有一名17周岁的高二学生王某,中午放学后跟同学滞留在教学楼,被校工误锁在教学楼内。期间,王某发现教学楼外有一名教职工路过,向其求助但未果。后来王某发现教学楼一楼有一间教室开着门,在目测了窗户距教室外地面的高度后,从窗台跳了下去,致使右足受伤,后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因与学校协商未果,王某起诉学校要求赔偿各项费用约16万元。

李:在这个案例中,原告虽然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已经十七周岁了,对自己对应有一定的风险判断,应当认知和预见到从一人多高的窗台跳下可能存在的危险性和后果,其贸然跳窗的行为亦具有过错。学校作为教育机构,中午放学后锁闭教学楼是其采取的一项学校管理制度,其在实施时,应当进行有效清场,督促学生尽快离开教学楼,避免学生滞留,以免发生意外事件。在学生被锁向教职工求助后,教职工不管不问。其可以采取更为合理的方式进行教育,比如记下姓名、学号进行批评等方式。学校存在管理上的疏漏,对事故的发生亦具有过错。

主:关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等教育机构受伤,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李:《民法典》第一千二百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当侵权纠纷的受害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即八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学生时,校方的责任认定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受害人要举证证明学校存在过错,学校才承担相应责任。

此年龄段的学生,虽然心智较成年人还不够成熟,但已具有一定的生活经验和认知能力,对于事故的发生过程及后果能够作出相应的判断,因此,法律对学校及教育机构适用了较为宽容的过错责任,而不再推定学校存在过错。

主:通过上面两个例子,我们可以看出法律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校园侵权纠纷中受到伤害时,对校方责任的认定原则是不同的。

李:这种责任是一种法定责任,也体现了法律对未成年人的特殊保护。一般来说,学生的年龄越小,其行为能力及认知能力就越弱,学校的责任就越重。在双方均有过错的情况下,法院会考虑双方过错程度来划分责任比例。

主:学校及教育机构作为特殊的责任主体,不仅承担传授知识的教育责任,还同时负有对学生人身安全的保护责任。因此,学校应加强安全管理体系,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履行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以减轻或避免校园侵权纠纷中的责任。

主:李法官,我们也知道未成年人的认知能力有限,尤其是孩子比较小的时候,又比较活泼好动,有时候受伤或者不小心伤到别人,我们家长有没有什么好的方法在发生意外时对孩子进行保障呢?

李:确实是,如果孩子一旦受伤,其实最重要的就是能及时得到赔付。另一方面,若孩子伤到了别人,作为监护人需要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不管哪种情况,对家庭来说都是一个不小的负担。根据我们在侵权案件审理过程中总结的经验,发生这种意外情况时,学平险能够有效地减轻侵权方和被侵权方的经济压力。

主:能详细跟我们说一下吗?学平险是一种什么样的保险?家长在购买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李:我们先说一下学平险。学平险的全称是“学生平安保险”,是一种专为在校学生提供意外身故伤残、意外住院医疗保障的险种,属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一种,是针对中小学生特点的一种保险。保障期间是一年。

我们在审理校园侵权类案件中发现,学平险中有两项附加险种特别重要,我们家长在投保的时候一定要重点关注。

主:是哪两项呢?

李:一个是监护人责任险,一个是意外伤害牙齿修复医疗保险。

关于监护人责任险,是指由被保险人的监护对象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人根据保险单的规定负责赔偿。简单来说就是孩子给别人造成了损失,父母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来进行来赔。因为学平险的主险种是在孩子受到伤害时,对孩子进行的赔付,而监护人责任险则是在孩子伤害到别人时,对家庭进行的保障。

主:监护人责任险能保多少呢?

李:根据缴纳的保险费不同,监护人责任险承保的数额在15万到20万之间。对于不是特别严重的侵权,这个数额基本上足够赔付。

主:那意外伤害牙齿修复医疗保险又是怎么回事呢?为什么这个特别重要?

李:近年来,我们发现,孩子们但凡摔倒,特别容易摔断或者摔坏牙齿。但在学平险主条款中,有一项免责条款:被保险人洗牙、洁齿、验光、装配假眼、假牙、假肢或者助听器等,属于险外责任,保险公司是不赔的。但孩子们牙齿受伤的情况又比较多,所以就出现了关于意外伤害牙齿修复医疗保险这样一个附加险种,一旦孩子在校园侵权中牙齿受伤,就可以由这个险种进行赔付。

主:每个孩子都是我们社会的宝贝,我们一直在强调家校社协同育人。我们在给未成年人关爱的同时,也要教他们学会明确界限、遵守规则,从而营造更加和谐安全的校园环境,愿我们的孩子都能健康快乐地度过美好的校园时光!

孩子是每个家庭的宝贝,是全社会的希望,我们在对未成年人关爱的同时,也要教会他们明确界限、遵守规则,从而营造更加安全和谐的校园环境,愿孩子们都能健康快乐地度过美好的校园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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