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特约记者尹海义 通讯员张创珍)山西省河津市检察院在民事抗诉中严把“四个依据、四个核查”关口,民事抗诉质量得到显著提高。“四个依据、四个核查”,即依据法律条款、依据案件事实、依据证据材料、依据当事人的申诉;证据之间有矛盾的必须核查、审判程序不严谨的必须核查、足以认定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必须核查、证据有瑕疵的必须核查。据统计,2012年以来,该院共立案审理各类民事申诉及执行申诉案件23件,成功抗诉5件,发检察建议、纠正违法意见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