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不接电话算违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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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26 21:24

用公章代替合同章是否可以

案件分析律师律师15分钟前回复:

关于用公章代替合同章是否可以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在没有合同专用章的情况下,法人章(公章)亦可用于加盖公章。公章具备着实质性的法律意义,它标志着本企业有权以之取代公司名义办理各类事务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书。在实际合约履行过程中,无论是采用合同专用章还是法人章(公章)来确认双方权益都是可以接受的。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若双方当事人已确定采取书面形式签订合同,则自所有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或按手印之时起,该份合同便正式生效。

违约责任纠纷特别推荐律师

李研博律师

李研博律师现为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协会员、全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特邀调解...

违约金的数额按照哪些标准赔偿

案件分析律师律师5分钟前回复:

关于违约金的数额按照哪些标准赔偿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若一方向另一方构成了违约行为,其所应当承担的违约金应依据双方事先约定的金额进行赔偿。 这一约定的违约金不应低于违约给对方带来的实际经济损失,亦不可过度超过该等损失。具体来说,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有权在此基础上根据当事人提出的申请予以适度提高。而若是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人民法院及仲裁机构同样可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适当的下调处理。

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应承担哪些责任

案件分析律师律师15分钟前回复:

关于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应承担哪些责任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在实践中,单方面提前终止合约无疑属于一种违约行为,对此需要承担起对应的违约责任。尽管在这份合同中并未就提前结束租用期这一情况设立明确的违约责任条款,这个事实并不意味着违约方就可以免去承担相应责任的义务。事实上,无论合同是否有明文规定,过错方都必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主动履行其所应尽到的责任与义务。基于此,如果承租人做出提前解约的决定并且由此给出租方带来了实际损失的话,那么他/她将无法逃避因此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违约方是否不享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

案件分析律师律师22分钟前回复:

关于违约方是否不享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的问题,华律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在实际情況中,违约方固然可以单方面解除合約,但需擔當因單方面解除而引起的損失責任。根據我國的法律規定,爲了保護相對人的權利和利益,特別對於一方單方面解約的權利進行了明確的規定,其中法定的條件性單方面解約權歸屬於守約方。 在特殊情況下,如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時,即使是違約方也可以行使解除合同的權利。

保险合同生效的日期怎么算

案件分析律师律师18分钟前回复:

关于保险合同生效的日期怎么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在保险领域中,我们通常将保单合同的生效日定义为缴费之日的次日或者保单签署并接收之日的次日。关于合同生效日的对应日,应当以上述胜利日作为基准,并且在保单正本上明确注明。依据保单内容显示,合同生效日期正是该年度的相同对应日;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当事人、担保人(或者见证人)等都必须在同一天内完成有关事项,因此合同的最终落款时期就是生效日期(除非合同中有其他特别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三条 投保人提出保险要求,经保险人同意承保,保险合同成立。保险人应当及时向投保人签发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 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应当载明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合同内容。当事人也可以约定采用其他书面形式载明合同内容。 依法成立的保险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投保人和保险人可以对合同的效力约定附条件或者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