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假太少了朱列玉建议增设五一黄金假,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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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18 03:50

法治声音,值得倾听!

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建议:增设五一黄金假,满足大众出行需求,完善假期结构。据悉,该建议被媒体广泛报道,微博话题参与阅读量已达1.2亿,引起网友强烈关注!

图片来源:新浪微博

图片来源:南方都市报

“目前除了‘十一’、春节两个假期较长之外,剩下的清明节、元旦等假期算上周末也只有三天,这么短的假期已经无法满足人们对于一些耗时较长事宜的安排。”朱列玉代表认为,中国人在传统上过春节大都是回乡探亲,能够外出旅游的机会仅限于“十一”,这直接加剧了“十一”出行难的局面。

出行难一直是困扰不少中国人的难题,朱列玉代表的建议除了能够缓解出行压力,还能够有效确保职工法定的休假权利,促进旅游消费增长,拉动内需,有效保证经济实现平稳增长。因此,这建议受到不少网友热烈追捧。

相关媒体报道众多,想要了解详细内容,可点击下方图片↓↓

图片来源:澎湃新闻

据了解,今年“五一”假期在周三,只能休息一天。因此,针对这个建议,您怎么看?欢迎各位伙伴留言分享!

除了提出以上建议,朱列玉代表在今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共提交了高达20份的议案建议,涉及共享单车、医疗保险等社会民生方面内容,其中,有关法治建设的议案建议共有4份,一起来了解下!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

建议充分发挥仲裁作用

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然而,要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司法合作交流,却面临着一国两制三法域背景所带来的的经济发展、法律制度及历史文化差异的难题。据朱列玉代表介绍,仲裁作为解决争议、消除投资和贸易障碍的重要途径,是融合、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司法交流与协作的有利方式。

因此,朱列玉代表建议:1.充分发挥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的优势作用,整合粤港澳大湾区内仲裁资源,形成统筹合力和品牌效应,共促仲裁事业的发展;2.大湾区各家的政府经济管理部门行业协会共同号召各经济主体选择仲裁作为争议解决方式;3.在广州南沙建设大湾区仲裁大厦邀请各家仲裁机构共建或派驻;4.成立广州仲裁法院由仲裁委与法院共管负责仲裁案件的诉保与执行。

设立广州少年家事法院

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未成年人出现不良行为与家庭生活环境、家庭教育密切相关。据了解,未成年人案件与家事案件相互交叉:在涉少民事案件中,抚养、继承类案件均和家庭关系密切相关;在侵权类案件中,作为心智发展不成熟的未成年人的原被告,家庭的关怀可以使未成年人在遭受侵害或者侵害他人的恐惧中获得安慰和指导。而家事案件则更为直接的影响着一个家庭的前途和命运。

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对此,朱列玉代表建议将所有涉及未成年人和婚姻家庭的案件,实行集中的专业化的审理,设立广州少年家事法院,有助于准确把握家事审判规律,转变审判理念,改革审判方式,提升审判质效,让人民法院切实担当起化解家事矛盾、修复家庭创伤、引领良好家风、促进家庭和睦、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职责。

建议修改《刑事诉讼法》

取消二审刑事案件书面审理

新《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案件原则上都要开庭。但事实上,有些地方审理刑事上诉案件,大多直接通过书面审理就径行作出判决,实行不开庭审理。

针对这一做法,朱列玉代表认为明显与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的基本精神不符,同时与刑事诉讼法保护被告人合法权利的立法宗旨相悖,建议修改我国《刑事诉讼法》,取消二审刑事案件书面审理的特殊规定,所有二审案件必须开庭审理,进一步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

制定《个人破产法》

将个人破产制度纳入法律范畴

两会期间,朱列玉代表提交了关于制定《个人破产法》的议案。

据悉,自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制定实施以来,个人破产制度建设就被广泛讨论,特别是近年来,我国个人经济债务纠纷案件频发,致使构建个人破产法律制度的民众呼声愈发高涨。

以履职献策回应民众呼声,朱列玉代表建议制定《个人破产法》,将个人破产制度纳入法律范畴,有利于推动当前我国社会经济发展,提高社会经济体制稳定性和法制性。同时,构建我国个人破产法律制度有利于我国和国际经济法制环境相接轨,还可以对我国《合伙企业法》等相关经济法律条款进行补充,提高我国经济法律体系完善性。

相关媒体报道

视频:

朱列玉代表建议修改刑诉法刑案二审必须开庭

视频来源:新京报

朱列玉代表建议把广佛打造高校同城

视频来源:佛山电视台

南方都市报

时局

A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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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朱列玉支招打击“套路贷”:

建议民间借贷本金须银行转账留痕

近日,公安部新闻发布会上明确“套路贷”就是新型黑恶犯罪的一种。因其一般以民间借贷为幌子,具有很强的欺骗性,最终受害人财物被非法侵占。全国人大代表、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列玉也关注到这一问题,如何对“套路贷”釜底抽薪?今年全国两会上,他准备提交关于打击套路贷本金必须银行转账、限制民间借贷利率的建议,呼吁修改民间借贷的相关法律法规。此外,他还准备继续呼吁增加五一黄金周假期等。

关键词:套路贷 建议限制民间借贷利率

2月28日,全国两会召开在即,朱列玉准备了多份建议和议案,其中就包括为打击“套路贷”支招的建议。

朱列玉今年关注到新闻媒体多次曝光“套路贷”案例,他认为,除了“套路贷”具有隐蔽性的特征,和市场监管不到位的原因之外,法律对于民间借贷的规定过于宽松,使其隐身于监管之外刑罚难以触及,也是打击“套路贷”难以着手的重要原因之一。

因此,他建议修改民间借贷的相关法律法规。

如何区别民间借贷行为和“套路贷”?朱列玉向南都记者解释,在区别“套路贷”和民间借贷纠纷之前,应先将所有民间借贷的交易往来纳入监管,要求民间借贷本金只有通过银行转账,有转账记录,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才认可。

他举例道,“套路贷”的实施人会先把受害人借的钱打到受害人银行卡中,然后再让受害人去银行把钱取出来,留下银行取款的流水。随后,再让受害人用现金归还阴阳合同中的差额。

“受害人用现金还钱,无法留下证据,到了法庭上就只有受害人欠款的‘阳合同’和银行流水的证据。”他说,如此一来,不法分子就利用没有转账证据,难以调查背后黑幕的限制,造成只能根据表面证据处理的后果,让受害人落入一个接一个的“套路”中。

而现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可以视为具备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朱列玉认为,这一条款让民间借贷无法处于监管之下,为“套路贷”的犯罪分子留下了犯罪的途径。限制民间借贷的本金出借途径,对于打击“套路贷”的犯罪行为,识别“套路贷”和正常民间借贷关系将起到积极作用。

除了民间借贷本金以现金出借难以查到记录外,他还指出“套路贷”钻了民间借贷法定利率最高标准高的空子。

“现行法律规定对民间借贷的年利率规定范围过于宽泛,‘套路贷’就把利率定在法定的最高标准,经过几轮套路,利息是很可怕的。”他告诉南都记者,目前《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因此他建议,民间借贷利率不应超过国家基准利率。

“一是要求必须银行转账,只要银行转账就有证据可以锁死,有迹可循;二是控制民间借贷利率,两招对付‘套路贷’,釜底抽薪。”朱列玉说。

关键词:器官捐献

建议首次领驾照时征询器官捐献意愿

除了关注“套路贷”,朱列玉通过调研还准备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提交关于实行申领驾照过程中登记器官捐献意愿的建议。

“由于法律规定捐献器官必须有书面形式的捐献意愿,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很难明确遇难者的器官捐献意愿,就无法移植器官,浪费了大量的器官资源。”他告诉南都记者,此前向医生群体了解到,目前器官捐献率较低,可供移植的器官缺口非常大。

朱列玉告诉南都记者,我国法律实行的是器官的指定同意制度,如果不能证明交通事故中遇难者生前曾对捐献器官表示同意或者未能取得其近亲属的同意的,摘除遇难者器官属于违法行为。

所以,他认为在摘取遇难者的器官之前,获知本人生前的同意或者取得家属的同意极为重要。

“但很多交通事故发生得太突然,无法知悉遇难者生前是否同意、找不到家属的情况普遍存在,而遇难者器官摘除的最佳时间较有限。”这造成了器官供体资源的极大浪费,他说。

因此,他参考国外器官捐献方面的经验,建议国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公民首次申请及更换驾照时向公民发放《器官捐献意愿登记表》,征询对器官捐献的意愿。

公民填写《器官捐献意愿登记表》表达了希望成为器官捐献志愿者的意愿的,领取的驾照上将标识“器官捐献志愿者”的字样。该驾照须由器官捐献志愿者随身携带,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情况导致驾照持有人遇难的,该驾照即可作为驾驶人对器官捐献的同意书。

为了最大程度尊重公民的意愿、消除顾虑和担忧,公民可随时撤回器官捐献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