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虚报工程量,按照有关法律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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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13 11:51

处理个P啊,
我想你可能是刚毕业做现场监理或者作为一个甲方驻现场吧?
你这说虚报工程量应该是指施工单位报审每个月的工程量产值吧?
这个事情不要太正常啊,他多报的你给他审核出来砍掉不就好了,还按照法律处理。。。
人家施工单位容易吗?按照合同工程款才付当月的70~80% 的样子,那么他们不是要每个月自己垫支剩下的20~30%啊,现在什么钢筋之类的原材料都是先付款再发货的,施工单位垫支多辛苦啊,有些工程量已经在做了80%了,可能再过几天就全部完成了。那么对方在这个月报产值的时候先报完100%,那也是很正常的做法,作为监理和业主应该也是支持这种做法的。
你居然还要按照有关法律处理。。真扯淡!是扯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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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问

狗P,支不支持不需要你来考虑!~不知道就别废话

追答

哈哈,别纠结了,其实这个是正常的啦,行业内都这么做啊,就像决算一样的,施工单位肯定要报高一点的,就是等着你们来砍的。
不管施工单位报多少,你们肯定要砍的,不然你们要挨批的,所以他们就是故意多报点,然后你们再砍掉一点吗,然后大家就你好我好大家好,项目做的一片和谐,进度什么的都按时完成,你们也能受上级领导表扬,多好啊
何必大家把关系闹的那么僵,最好项目做不下去了或者进度滞后了,大家都倒霉,真的没必要
就像现在很多潜规则一样的,既然在这行做就要遵守这行的规矩,虽然很多规矩确实很扯蛋。。

追问

我只是想知道下像这种情况按正常的该怎么办,最好可以详细的说明引用那个条款。并没说想去做什么。

追答

这种情况本身既没有违反合同有没有触犯有关法律。正常的情况就是监理和业主仔细审核,按时批复,按照合同有关付款方式,在报审单上写上本月应该付工程款然后签字确认,才能付款。
最后付款是以业主的签字为准的,施工单位上报工程量,监理和业主需要审核的啊!!
这个付款程序就是这样走的,所以监理和业主有义务,注意,是义务不是权利,去核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量,然后才能签字确认。在这个过程中你审核出了虚报的东西,然后砍掉。这是是监理和业主的义务,
如果施工单位都按照实际上报工程量,那么监理和业主怎么批复?比如施工单位按实际工程量上报1000万,监理和业主审核后也批复1000万?那么你们同事会怎么想?上级领导会怎么想?审计部门和反贪部门会怎么想?他们会想这其中会不会有猫腻啊?你们批复的人是不是收好处了?
所以不管施工单位是不是按实际报的,监理和业主必须要砍掉一部分,或者10%或者20%,所以如果施工单位为了能够拿到足够本月的工程款,必须多报一部分。当然不能虚报太多。
如果一切都按照合同办事,那么一般的合同时规定工程款在当月25日上报,业主在1个星期内审核付款,但是实际上很多工程都是拖延了很长时间才付上个月的工程款,如果这样算的话,业主属于违约,所以很多情况哪怕有依据都不能进行处理。更何况这个情况根本就没有任何的违法之处,所以如果对方虚报太多的话就好好的骂一骂,下个月的工程款托一拖,一些联系单的签证缓一缓,让他们学乖了,就好了。业主要想找借口修理施工单位太容易了,何必一定要往法律条款上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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