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轨女教师若离婚或需承担精神赔偿 民法典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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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21 12:21

原标题:出轨女教师若离婚或需承担精神赔偿

近日,一则关于上海女教师被举报出轨16岁高一男学生的消息热传。

2月19日,上海市第二中学发布情况通报称,已第一时间对涉事教师予以停职。

有网友质疑:公开曝光该未成年男学生真实姓名以及高清正面照的行为是否涉及侵权?

出轨女教师若离婚或需承担精神赔偿

九派新闻咨询了湖北武珞律师事务所的商乂涛律师。

他表示,网上流传的聊天记录和照片来源无从考证,如是举报人——女教师丈夫主动向社会公开,其可能涉嫌侵害女教师张某和男学生常某的隐私权、名誉权等,假如是从其他渠道流出,则受理举报的单位应承担管理不善的责任。

如最终调查结果表明该聊天记录系伪造,或存在其他不实情形,则举报人可能需要承担侮辱、诽谤的刑事责任。

他表示,在网传聊天记录属实的前提下,张某身为其婚姻家庭中的一员,应对配偶和家庭尽到忠实义务。

否则,如果主张离婚,存在过错的一方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精神损害赔偿责任。

从教师职业的角度,教师本人应当保证教学工作的纯洁性。

《教师法》明确规定,教师应当遵守法律和职业道德,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中学生正值形成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阶段,对其心理和生理活动应予以适当且正确的引导,教师作为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的重要角色,更应为人师表,以身作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增设的“其他重大过错”的新规定,判决认定多次婚内出轨行为属于适用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行为,应由过错方赔付精神损害赔偿金。

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由来已久,但此前在实践中因存在适用类型过于局限、赔偿标准不明晰等问题,未能充分发挥作用。

民法典中增设了“其他重大过错”这一兜底条款,采用“列举+概括”的模式有效扩大了离婚损害赔偿制度的适用范围,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顺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更好地保障无过错方权益提供了法律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