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合同法》中的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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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03 16:13

摘要:

《合同法》中规定连带责任的条款有四条,立法者设定它们的目的各异,它们所体现的价值也各不相同.本文运用文献分析方法,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研究方法,比较研究方法研究连带责任制度价值之所在,一方面从连带责任的固有价值出发,来探寻连带责任本身所具有的价值;另一方面结合具体的《合同法》法律条款来分析在《合同法》不同语境之下不同的连带责任及其具有的特定价值.从中,我们可以发现《合同法》这些特殊的条文既有固有价值的体现,也有新的——譬如突破合同相对性的价值体现,这反映出了合同法中连带责任制度保护特殊利益矫正失衡利益的价值属性.其次,从债的原理分析,从合同法分析,从连带责任专论分析连带责任的理论缺憾,然后经过认真研究和审慎思考,运用以上方法进行了创作,文章的主要内容包括四部分:第一部分是对连带责任及其相关概念进行界定和辨析.第二部分将具体阐释和分析我国现行《合同法》中的连带责任规定.第三部分从法理学的角度,阐述连带责任的固有价值,并分析连带责任在合同法中的价值.着重将分析较为特殊的,相对于固有价值发生异化的法定连带责任——突破合同相对性的连带责任.第四部分将总结上文所分析的成果审视《合同法》总则中不足的条款.其创新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以《合同法》为视角,以法条的实证分析作为阐述连带责任价值的突破口.不落传统以侵权法,担保法为视角的窠臼,分析连带责任对约定之债中的法定条款的作用来研究连带责任实现立法者特定立法目的的价值. 第二,将连带责任抽象价值与具体价值结合比较,互相印证.分析连带责任理论是如何外化为具体法条并运行于实践的. 第三,分析批判《合同法》总则中相关条款的缺陷,证成引入总括性质的连带责任条款之必要.使论文更具有现实指导意义. 文章通过对连带责任的研究和分析,特别是对《合同法》中相关条款的批判和创新,不论是对债的理论大厦的构建,还是对指导我们日常的司法实践,调整社会经济关系都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