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杨海卿 通讯员??丹)近日,陕西省咸阳市淳化县人民法院对打电话辱骂、恐吓法官,严重扰乱司法秩序的任某进行司法处罚,罚款1500元。
此前,刘某与任某经淳化法院调解离婚,但双方就孩子抚养问题再次发生争议,刘某遂将任某诉至法院,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立案后办案法官多次联系任某,通知其到庭应诉,并就妥善处理孩子的抚养问题在电话中多次进行调解,但任某称其与刘某在离婚时达成调解协议,不同意变更抚养关系,拒绝法院的进一步调解,拒不配合出庭应诉。
办案法官通过电话、邮寄方式、统一送达平台、短信等多种方式向任某送达了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等法律文书,但任某仍置之不理,开庭当天不接听电话,也未按时到庭。办案法官依法对该案件进行缺席审理,并通过邮寄和统一送达平台向任某送达民事判决书。
在收到判决书后,任某打电话给承办法官,态度蛮横、言语激进,出口辱骂法官及法院,并对办案法官进行威胁恐吓,其行为严重扰乱了人民法院工作秩序,践踏法律权威。淳化县法院党组了解到该情况后,组织人员审查了案件材料和办案程序,通知当事人到法院接受处理。
春节假期后收个工作日,任某在其父母陪同下来到法院,经过教育,任某认识到自身行为的错误,向法官道歉,并书写道歉信,鉴于任某认错态度较好及其家庭实际情况,法院最终决定对其作出罚款1500元的决定,任某及时缴纳了罚款并承认了自己的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