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在城市上空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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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10 04:12

为了更好地向广大群众宣传民法典,华漕司法所联合华东政法大学法萌普法团队、法绘说画工作室,结合高校与社会化普法力量,创新形式,围绕着民法典的亮点内容精心制作了民法典“法绘说画”系列。将民法典中生涩难懂的法条融入到身边的常见问题中,用漫画的形式让法律说话,直观生动,便于理解。下面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以案释法

高空抛物——悬在城市上空的危害

高空抛物现象曾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它曾与“乱扔垃圾”齐名,是一种非常不文明的行为,尤其在人群及车辆密集的生活区,高空抛物易造成极大危害,也使得邻里关系、甚至城市形象遭到破坏。

【案例一】

2021年2月10日9时许,居住于杨浦区某小区的於某某,为贪图便利,将装有陶瓷杯碎片等垃圾的塑料袋从厨房窗口扔出,砸伤途经楼下人行通道的被害人蒋某某头面部。经鉴定,蒋某某右眼角外侧遗留一处瘢痕,右前额部可见一处擦划伤,已构成轻微伤。

【案例二】

2021年5月14日17时许,居住于松江区某小区10楼的陈某,酒后因琐事泄愤,从家中阳台窗户将不锈钢材质鸟笼向外抛掷,致鸟笼坠落在该小区公共道路。经查,上述鸟笼坠落地点靠近小区出入口,常有行人及附近玩耍的孩子经过,附近亦有篮球场、儿童游乐场等居民聚集区。

【案例三】

2021年3月11日14时许,居住于闵行区某小区17楼的钱某某,因懒于下楼扔垃圾,将8个小型玻璃瓶、1个金属罐子及快递单等垃圾装入一个白色纸袋内,从卫生间窗口抛出,砸中停放在楼下停车位上的车辆,致车辆后挡风玻璃、后行李箱等处损坏。经鉴定,车辆物损共计人民币1488.21元。

合法维权,乐享生活

遭遇高空抛物行为,可以先委托物业或者居委会进行处理,或可直接报警,由警方出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为了大家的人身安全,请大家一起携手,共同抵制高空抛物行为,杜绝高空坠物现象。在此,温馨提醒大家注意以下事项:

1. 请加大对周边高空抛物行为的监督,发现情况及时制止,引导家人及亲友杜绝高空抛物行为,请看管好家里小孩,避免因小孩随意高空抛物造成事故。

2. 不要在室外阳台和窗户外沿摆放盆栽、放置拖把等物品和悬挂物,以免发生高空坠物等意外。

3. 请勿随意丢弃烟头等易引发火灾的杂物,以免发生火灾。

4. 充分认识高空抛物的危害性及肇事者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杜绝高空抛物行为。

5. 请注重言传身教,用模范行为教育小孩从小做文明之人,行文明之举,教育好孩子不要往楼下乱扔杂物。

6. 高空抛物事关广大住户的人身安全,人人都有监督高空抛物行为的义务,请大家相互监督和提醒。

供稿:华漕司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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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普法条漫——第三十篇:高空抛物——“悬在城市上空的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