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纾民愁 “村庭联动”解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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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26 01:42

近日,邺城法庭提前介入一起邻里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案件,将矛盾纠纷成功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止发在诉前,有效维护了和谐农村邻里关系。

案情回顾

杜村集乡某村村民田某一和田某二因种植山药,导致两家土地边界被破坏,双方也因此发生矛盾争执。经村委会干部协调后,双方仍争执不下,为避免矛盾进一步升级,导致恶性事件的发生,村委会遂与邺城法庭取得联系,希望法庭能够提前介入调解,妥善化解该起纠纷。

办理过程

听诉求,诉前调解主动作为。为进一步查明事实、了解情况,充分保障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承办法官到村委会后,首先认真听取了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和意见,归纳了双方争议焦点,为后续矛盾化解奠定了基础。

析利弊,诉前调解精准有力。明晰案情后,承办法官以“人情”--“双方系多年邻居”为突破口,提醒双方作为村邻,两家抬头不见低头见,在长期相处中应尽量做到互帮互助、互谅互让,多一些理解与宽容,少一些矛盾与争执。第一次调解结束后,双方虽不再激烈地争锋相对,但却仍都有不满情绪。本着“定分止争、诉源治理”的基本理念,承办法官并未放弃,联合村委会、乡镇政府干部第二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展开调解工作,承办法官从邻里关系讲到法律规定,从村规村约讲到中华民俗,耐心细致向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明理、分析利弊,积极引导当事人进行友好协商。

疏堵点,诉前调解定分止争。整个调解过程持续近6个小时,当天下午,在邺城法庭及村委会、乡镇政府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双方当事人终于敞开心扉,均表示为了邻里和睦,愿意各让一步,并就承包土地边界问题达成一致调解协议。至此,一件困扰邻里双方的“烦心事”,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典型意义

“消未起之患、治未病之疾、医之于无事之前”。临漳法院将继续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坚持诉源、案源、访源“三源共治”,走进田间地头、走到人民身边,通过积极有效的诉前调解,化解矛盾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与正义”的同时,也感受到司法的“速度与温情”。

原标题:《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 | “诉前调解”纾民愁 “村庭联动”解纷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