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 计划/方案 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镇村公交发展实施方案》的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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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04 02:34

  各市交通运输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交通运输局:
  为认真贯彻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行有所乘民生工程,扎实推进全省镇村公交科学发展,根据省政府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和《江苏省镇村公交发展规划》,结合2014年镇村公交发展计划,省厅制订了《2014年全省镇村公交发展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和序时进度安排,认真组织落实,切实加强监管,确保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圆满完成,已开通镇村公交安全、规范、持续运营。
  附件:2014年全省镇村公交发展实施方案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
  2014226
  附件

  2014年全省镇村公交发展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全省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扎实推进2014年镇村公交发展,确保已开通镇村公交安全、规范、持续运营,特制订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民生幸福工程重大部署,坚持行有所乘发展理念,大力实施农村客运公司化改造和城乡客运资源整合,科学制定城乡客运发展规划,稳妥推进镇村公交发展,规范镇村公交运营管理,不断提升我省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质量。
  二、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2014年全省镇村公交发展计划,巩固农村客运通达和镇村公交发展成果,全面完成22县(市、区)59个乡镇实现村村通公交的目标任务。镇村公交具体考核指标为:
  1.镇村公交开通标准符合《江苏省镇村公交发展实施办法》(苏交运〔20113号)文件规定的相关建设要求。
  2.建有乡镇客运站的,镇村公交应进站经营。还没有建成乡镇客运站的,镇村公交线路起讫点应设置候车亭,并有回车场地。开通镇村公交的沿线行政村设置候车亭、牌,并与县乡客运班线无缝衔接。
  3.区域内农村客运班车同步实施公司化改造。运输企业对驾驶员实行统一招聘、统一调度、统一考核、统一奖惩的公司化管理。
  4.镇村公交车型应符合《关于印发〈镇村公交车型基本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苏交运〔201135号)要求,车辆喷涂镇村公交统一标志标识,并全部安装卫星定位设备,车内具有IC刷卡或投币售票功能。
  5. 按要求公示镇村公交服务承诺、监督投诉电话、班次时刻、线路走向等,合理固定线路班次。开通初期班次密度不得少于6-7/天,高峰期间隔不大于1小时,其它时间应满足当地群众出行要求。
  三、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健全组织、编制方案阶段(1-3月)
  1.加强镇村公交发展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建立健全城乡客运一体化工作协调机制。市级运输管理机构要强化对辖区内县(市、区)推进镇村公交发展的指导、协调和督察。县级运输管理机构要具体落实推进措施,做到有计划、有目标、有检查、有考核、有通报。列入2014年镇村公交发展计划,但尚未建立镇村公交发展组织机构的县(市、区),要抓紧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各市在3月底前集中将县级组织机构具体联系人等信息上报厅运管局。
  2.编制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相关县(市、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江苏省镇村公交发展规划》,对照年度计划,同步完成镇村公交规划线路上的农村公路和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方案、乡镇客运站和候车亭建设方案的编制工作。对计划开通镇村公交但没有客运站的乡镇,要积极创造条件同步规划建设客运站,省厅优先列入建设计划。
  3. 编制镇村公交年度实施方案。各地实施方案应包括经营主体整合、农村客运班车公司化改造、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方案、车辆购置、人员培训、责任分工、序时进度等。各乡镇子方案应做到一图一表一方案(镇村公交线网规划图、镇村公交线路计划表和镇村公交开通实施方案),镇村公交线网规划图要以区域行政地图为底,标注清楚所有行政村,分不同颜色标注清楚城市公交、县乡(市镇)班线和镇村公交三级线网的线路走向。各地实施方案3月底前上报厅运管局。
  4.加快城乡客运发展扶持政策落实。督促还未制定出台有关扶持政策的县(市、区)根据苏政办发〔2010143号和苏交运〔20113号等文件要求,抓紧制定出台贯彻实施意见和镇村公交发展扶持政策。跟踪已经出台扶持政策市、县的扶持政策落实情况,切实加强对已经开通的农村客运班车和镇村公交运营情况的动态跟踪,确保经营方式、服务质量、运营规范等方面符合要求。对已经开通镇村公交经营情况组织开展年度财务审计,及时落实财政补贴资金,确保扶持政策落实到位。组织开展2013年度镇村公交发展成果奖励申报。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全面推进阶段(4-8月)
  1. 开展挂钩督导,以点带面。省厅确定盐城市作为镇村公交发展挂钩联系点。各市在推进过程中,要至少选择1个县(市、区)作为挂钩单位,重点跟踪督导,指导各县(市、区)推进镇村公交发展。对纳入镇村公交发展计划的乡镇,市县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实行一对一的挂钩督导,落实责任到人,明确序时进度。
  2. 组织实施基础设施改建。按照年度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对年度镇村公交规划线路上所涉及的农村道路、桥梁,再进行一次安全通车条件梳理排查。组织实施农村公路、桥梁新建、改建,对已建成的3.5米的农村道路,要按照提档升级的技术要求抓紧组织基础设施改造,确保满足镇村公交安全运行要求。组织实施乡镇客运站、候车亭(牌)建设。
  3.有序推进镇村公交发展。各地根据实施方案,对区域内农村客运班车实施公司化改造,完成经营主体和线路资源整合,落实镇村公交运营企业,组织开展镇村公交车辆选型和招投标工作。同时,要联合相关部门开展非法营运车辆专项整治工作。
  4.认真开展回头看行动。各地要定期组织回头看活动,建立互检互查、明查暗访和卫星定位运营轨迹抽查制度,跟踪监督农村客运班车和镇村公交实际运营情况。督促镇村公交运营企业在客运站、候车亭(牌)、以及车内公示镇村公交线路站点和班次时刻,并严格按照班次时刻和线路站点运行。强化驾驶员安全教育和运营服务质量考核。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组织整改,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5.编制2015年镇村公交发展计划。各地按照《江苏省镇村公交发展规划》,组织运管、农路部门联合编制2015年镇村公交年度发展计划和基础设施建设改造计划,经联合会审通过后,按程序盖章上报省厅运管局和公路局。
  6.开展互检互查和考核验收工作。全省组织开展农村客运通达和镇村公交运营情况明察暗访、互检互查活动。对2013年度镇村公交发展成果组织考核验收和奖励资金拨付。
  第三阶段:检查整改、考核申报阶段(9-12月)
  1.落实镇村公交发展巡查制度。各地要加强实地督导工作,及时了解并上报实施进度,确保9月底完成农村公路和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等任务。对具备开通条件的线路,成熟一条开通一条,由运输企业向运管机构提出申请。运管机构按照程序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勘察和会审后,作出许可决定,并将许可开通线路的走向、班次时刻、停靠站点、投入车辆等相关信息向社会公示。力争11月底前全面完成年度镇村公交发展任务。厅运管局负责对各地推进情况组织督查。
  2.认真做好实地考核验收工作。各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严格按照《江苏省镇村公交发展实施办法》要求对镇村公交发展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逐条线路实地考核。对符合镇村公交公司化经营、行政村100%覆盖、班次密度达标、服务质量好等标准的,组织编制奖励申报材料,并将目标任务完成情况报厅运管局。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动协调和争取财政、公安、安监等相关部门的支持,强化运管和农路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认真抓好镇村公交发展政策的落实及具体实施工作。按照全省镇村公交发展计划进度表要求,坚持标准,认真组织实施,确保镇村公交在经营方式、服务质量、运营规范等方面符合要求。对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较快、已经开通镇村公交的地区,要对照标准进一步提升和完善,优先三级线网之间的衔接和融合,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2.加强跟踪和督查。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强化统筹指导,建立计划项目进度报表制度,定期逐级上报年度计划项目进展情况。要建立联系制度,深入基层,察看实效,及时协调解决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定期通报工作进度,严格做好监督审核工作。要对已经开通的农村客运班车和镇村公交实施长效管理,已运行的镇村公交线路、班次、车辆数变更、调整时要在市级运管机构进行备案,凡发现擅自改变线路,减少班次和车辆数的,省厅将予以通报,并暂停所在县镇村公交奖励申报和奖励资金拨付。
  3.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各地要加强推进镇村公交发展创新举措、运营服务亮点、以及涌现出的先进人物、感人事迹的宣传,相关政策文件、实施方案和动态信息要及时录入江苏省运输信息网城乡客运一体化栏目发布。市级运管机构要落实专人认真填写、复核、汇总辖区内各县(市、区)镇村公交发展进度情况表,并由所在县(市、区)交通运输局盖章确认,于6912月的最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市(包括辖区内各县(市、区))镇村公交实施情况书面报送至厅运管局。厅运管局将定期通报各地推进情况。
  各地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厅运管局,联系人:宋昌娟,居述国;联系电话(传真):025-84211930,邮箱:646809859@qq.com
  附件:12014年全省镇村公交发展计划进度表
  2.全省镇村公交发展组织机构联系表
  3.镇村公交运行线路计划表
  4.镇村公交发展进度情况报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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