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你想知道的法律知识12338帮你来解答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02-28 04:20

由于疫情防控企业停工了,

因此导致的合同订单到期该怎么办?

停工期间是否支付员工工资?

未经批复复工会有什么后果?

买了口罩商家迟迟不发货该怎么办?

特殊时期消费被宰了怎么办?

发布朋友圈不实信息会被追责吗?

……

这些问题是不是正困扰着你?

别担心,我们请来了专业律师!

本期邀请嘉宾:朱美聪

一个案例

疫情期间,全国妇女十二大代表、浙江孚吉律师事务所主任朱美聪主动承接了台州市妇联12338热线接听。2月12日,朱律师接到一位来自温岭妇女的求助电话。原来该女士是经商的,年前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某公司借款30万元,已归还大部分。但由于这次疫情,该女士的帐款没及时收回,导致其向某公司的借款无法根据约定归还。因此她向某公司作出解释,希望能延期几天还款。但该公司的客户经理每天多次电话骚扰,还进行口头威胁等,致使该女士遭巨大压力、精神几近崩溃,为此求助于妇联12338热线。

朱美聪律师对该女士反映的情况进行了认真登记,并对其面临问题作了法律解释,认为如果仅是合同纠纷,在遭遇疫情的情况下,归还借款时间依法可以适当延迟,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可以向对方解释说明,争取协商解决。如果对方是非法借贷公司,或者涉及高利贷、暴力催债等,建议其报警。接下来,台州市、温岭市妇联将进一步了解关注此事,努力帮助该女士妥善解决问题。

接下来,一起来听听她

如何为您答疑解惑吧!

问题一

因疫情导致到期的订单不能交货,但合同中未约定不可抗力条款,能否主张免责或减轻违约责任?

专业解答

本次疫情已经造成了大规模的交通不便、工厂停工等情况,在法律上属于“不可抗力”,若迟延交货或不能交货,是因为疫情造成的,且原因不能归责于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主张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合同中虽然没有约定不可抗力条款,由于“不可抗力”属于法定免责条款,当事人即使未在合同中进行约定,仍然可以主张不可抗力免责。

问题二

在防控新型肺炎期间,如果在消费过程中被“宰”,如果应对?

专业解答

如果在疫情防控期间,遭遇商家哄抬商品价格,坑消费者等行为,建议保留证据,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或举报,使其依法受到惩处。根据法律规定:经营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造成商品价格较大幅度上涨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 5 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问题三

向商家或厂家订购了口罩,已经支付款,但商家或厂家迟迟未依约发货,能否追究其违约责任?

专业解答

口罩在一般情况下属于普通商品,商家或厂家应当根据约定按时交货。但由于最近疫情严重,口罩和防护服、消毒用品等都属于防疫紧缺资源,为了解决医院等特殊单位抢救病人等紧急需要,商家或厂家可能受政府调配而迟延发货或无法发货。在此情况下,希望予以理解,与卖家协商处理纠纷。如果因此起诉要求出卖方承担违约责任,不一定能得到支持。

问题四

在微信朋友圈中,经常看到一些人发布的虚假信息,扰乱秩序,有的信息事后被辟谣了,请问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不实信息有什么法律责任吗?

专业解答

在网络社交工具中发布言论受众为不特定主体,因此微信朋友圈等网络社交工具属于公共领域的范畴。在公共领域范畴散布关于疫情的不实言论,系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将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情节严重的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所以作为公民,要做到不信谣、不传谣,千万不能发布不实信息。

问题五

房屋租赁合同期间内发生疫情,承租人可否以疫情为由,要求延长租期、减免租金或解除合同?

专业解答

对于政府明令暂停营业的商业用房(例如在疫情严重地区,地方政府发文明确要求暂停酒店、商场、网吧、电影院、剧场、娱乐场所营业),相关场所的承租人因政府行政措施致使租赁合同在一定期间不能履行,租赁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可要求适当延长租期、减免租金,但承租人以此要求解除合同的一般不应予以支持。对于办公楼等其他物业,是否可以主张减免租金或延长租期,需要根据房屋性质和影响程度进行具体分析,建议尽量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

问题六

企业停工损失巨大,能否在疫情好转的情况下提前复工?单位未经批准复工有什么法律风险?

专业解答

企业违反规定,擅自提前复工,将面临很大的法律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七十七条: “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规定,导致传染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企业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延迟复工决定的,可能面临被通报批评、警告、罚款、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其相关负责人也将面临警告、行政拘留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还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条规定,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问题七

企业在延迟复工期间,员工都没上班,是否需要向员工支付工资?

专业解答

需要,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做好劳动关系工作的通知》第二条规定: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的,未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最长三十日)的,应当按照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职工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企业没有安排职工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职工生活费,生活费发放至企业复工、复产或者解除、终止劳动关系。

问题八

员工不属于感染者或疑似感染者,也不属于密切接触者,但员工提出要求在上班前自我在家隔离,其工资待遇如何计算?

专业解答

如在延迟复工期间内,企业应正常支付工资。如延迟复工期满后,员工无正当理由拒不正常返岗工作,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单位规则制度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问题九

离婚时约定对方应在春节期间送孩子回来住一个星期,现在对方以疫情为由不履行约定怎么办?

专业解答

本次疫情确实很严重,即使双方在离婚时进行了约定,一方的探视权等权利会因疫情这个不可抗力因素受到影响,如果另一方确实是担心安全问题或者交通管制等原因,拒绝你行使探视权,希望从安全及孩子的健康成长出发,对于孩子探视等问题与对方通过双方协商确定一个合适的变更方案。在目前特殊时期,可以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先与孩子多进行沟通,等疫情缓解后再恢复行使探视权。

如果你还有疑问,

欢迎拨打维权服务热线12338,

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市妇联权益部供稿

小编:灵儿.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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