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之声直通车"首日讨论 盼法律约束"霸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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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29 03:57

新桂网-南国早报记者伍鸽玲

1月20日,由南国早报和广西人大网共同主办的“公民之声直通车”热线开通,全区各地的群众纷纷打电话进来,发表对“霸王条款”的看法,尤其对电信、房地产合同、物业管理以及保险等行业的“霸王条款”提出了较多意见;一些市民还对如何制约“霸王条款”提出好建议;参加两会的两位人大代表也对此发表了看法。

市民看法

百色市的张先生:现在房地产及物业管理的“霸王条款”太多了,比如有的小区,业主想装太阳能热水器,阳台内想装防盗网……都不行。希望能出台相关规定,使一些人为加在百姓身上的不平等条款有一个公平的说法。

南宁市的吴先生:“霸王条款”在生活中可以说比较普遍,大到电信、房地产、物业管理以及一些银行业务,小到洗衣店、杂货店都有。

比如在洗衣店洗衣服,店主给的取衣单上都会有“弄丢衣服,赔偿洗衣费的10倍”条款。洗一件衣服不过几元十几元,可如果拿去的衣服价格上千元,这个条约能说是公平的吗?桂林市的李女士:电信行业的“霸王条款”也很多,如月租费、超过1分钟不到2分钟按2分钟收费等。对这些“霸王条款”,建议建立一种机制加以约束,或在技术上采取一些措施。比如电话费,能不能像公用电话一样,装上一个能显示打电话花多少钱的显示器,让老百姓明明白白消费。同时,设立一个公正的监测和监督部门,对老百姓的投诉进行处理。据说国内有些城市已经出台了地方性法规,对“霸王条款”进行监管。广西不妨也“有样学样”,使“霸王条款”不能为所欲为。

代表观点

钟贵文:自治区人大代表,广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霸王条款”主要存在于一些强势行业,中消协近期也列举了部分行业的“霸王条款”。针对“霸王条款”存在的特点,我认为这种现象可以通过立法来解决。比如,可以将常见的一些“霸王条款”归纳,制定法律来规定这些条款不能写进合同。

同时,百姓在签订各类格式合同时,发现不公平的条款,应该提出自己的意见,在双方协商、意见达到一致时才正式签约。

韦以明:自治区人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法学会代秘书长,自治区人大法制委员会委员

“霸王条款”的出现由经济水平决定,它主要存在于垄断行业中。由于无竞争,就形成了“我说了算”的垄断。这个问题,只有立法才能从根源上进行解决。目前我们国家正在酝酿出台《反垄断法》,这个法不是反对垄断本身,而是反对限制竞争、妨碍公平的垄断。一旦这个法规出台,对消除“霸王条款”会起到一定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