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招标师考试法律法规知识点:招标投标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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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29 23:06

第七章 招标投标争议的解决

7 .1招标投标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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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政府采购中招标投标质疑的要求

(2)招标投标质疑的时限要求 《政府采购法》第52条规定,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3)可以进行招标投标质疑的内容 可以进行招标投标质疑的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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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政府采购中招标投标质疑答复的程序及要求

(1)质疑答复的时限要求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3)不服招标投标质疑答复的处理 《政府采购法》第55条规定,质疑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