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知多少?
什么是国家司法救助?
国家司法救助,是国家为帮助遭受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通过诉讼无法及时获得有效赔偿的当事人或其近亲属解决生活急迫困难而给予的辅助性救济措施。
受理国家司法救助申请的法院
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原则上由正在处理原审判、执行案件或者涉诉信访问题的案件管辖地法院负责救助;必要时可以由上下级法院联动救助。户籍地因信访工作需要,也可以实施救助。
国家司法救助对象要符合以下条件
(一)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造成重伤或者严重残疾,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通过诉讼无法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二)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危及生命,急需救治,无力承担医疗救治费用的;
(三)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而死亡,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依靠被害人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近亲属通过诉讼无法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四)刑事案件被害人受到犯罪侵害,致使其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因加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赔偿能力,通过诉讼无法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五)举报人、证人、鉴定人因举报、作证、鉴定受到打击报复,致使人身受到伤害或者财产受到重大损失,通过诉讼无法获得赔偿,造成生活困难的;
(六)追索赡养费、抚养费、抚育费等,因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造成生活困难的;
(七)因道路交通事故等民事侵权行为造成人身伤害,通过诉讼无法获得赔偿,受害人造成生活困难的;
(八)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救助的其他人员。
涉诉信访人,其诉求具有一定合理性,但通过法律途径难以解决,且生活困难,愿意接受国家司法救助后息诉罢访的,可以参照本规程予以救助。
以下人员不符合司法救助条件
(一)对案件发生有重大过错的;
(二)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查明案件事实的;
(三)故意作虚假陈述或者伪造证据,妨害诉讼的;
(四)在审判、执行中主动放弃民事赔偿请求或拒绝侵权责任人及其近亲属赔偿的;
(五)生活困难非案件原因所导致的;
(六)已经通过社会救助措施,得到合理补偿、救助的;
(七)法人、其他组织提出救助申请的;
(八)以涉法涉诉信访为名,无理缠访、闹访,或赴省、进京非正常访,或制造事端、煽动组织闹事,或串联访、极端访及参与集体上访的;
(九)涉法涉诉信访且拒绝签订息诉罢访承诺的;
(十)尚在法律程序之中,事实尚未查清的案件;
(十一)因经济纠纷引发的民商事案件;
(十二)其他不适合给予救助的情形。
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一)司法救助申请书;
(二)原案件法律文书;
(三)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四)实际损失(损害后果)证明材料,包括被害人伤情鉴定意见、医院诊断结论及医疗费用单据或者死亡证明,受不法侵害所致财产损失情况;
(五)救助申请人生活困难证明,主要是指救助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在单位出具的有关救助申请人的家庭人口、劳动能力、就业状况、家庭收入等情况的证明;
(六)是否已获得赔偿、补偿或其他救助的说明;
(七)接受司法救助后息诉息访承诺书;
(八)其他相关材料。
不能提供相应材料的,应当说明理由。
国家司法救助标准
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尚未公布的,以公布的最近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准。
1.因犯罪侵害或者民事侵权造成人身伤害且生活困难的,救助标准如下:
(一)造成当事人1级伤残的,最高为18个月平均工资;造成2级伤残的,最高为17个月平均工资。
造成死亡的,或者重伤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救助额度参照执行。
(二)造成当事人3–6级伤残的,3级伤残最高为16个月平均工资,伤残程度每降低1级,相应减少1.5个月平均工资,至6级伤残最高为11.5个月平均工资。
造成当事人重伤且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救助额度参照执行。
(三)造成当事人7–10级伤残的,7级伤残最高为10个月平均工资,伤残程度每降低1级,相应减少2个月平均工资,至10级伤残最高为4个月平均工资。
造成当事人轻伤的,最高救助额度参照执行。
(四)造成当事人人身伤害但没有达到伤残或轻伤的,最高不超过2个月平均工资。
2.因犯罪侵害或民事侵权造成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且生活困难的,救助标准如下:
(一)财产直接损失在5万元以上的(含5万元),救助金最高不超过4个月平均工资。
(二)财产直接损失在5万元以下3万元以上的(含3万元),救助金最高不超过2个月平均工资。
(三)财产直接损失在3万元以下的(不含3万元),不予救助。
3.因被执行人对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等无履行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救助金以月平均工资乘以需要赡养、扶养、抚养人数(包括年满 16 周岁仍在全日制学校就读的人员),最高不超过4个月平均工资。
4.救助金在上述救助标准范围内,综合考虑救助对象生活困难程度、过错责任、赔偿补偿到位情况,以及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所必需的最低支出等因素,公平、合理确定。
(一)当事人生活非常困难的,救助金在上述救助标准基础上视情增加1–2个月平均工资;生活特别困难的,视情增加3–4个月平均工资;
(二)当事人对损害后果有一定过错的,救助金视情下调,但下调幅度最多不超过30%;
(三)当事人或其近亲属获得的赔偿或补偿,超过当事人所遭受的直接损害后果的,视情减少救助金;
5.损失特别重大、生活特别困难,需要适当突破规定救助限额的,应严格审核控制,一般在36个月的工资总额之内,且不得超过人民法院依法应当判决给付或虽已判决但未执行到位的赔偿数额。
其他须知
(一)国家司法求助是辅助性救济措施,对于能够通过诉讼获得赔偿、补偿的,一般应当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对同一案件的同一当事人,原则上只进行一次救助。
(二)救助申请人获得救助后,人民法院从被执行人处执行到赔偿款或者其他应当给付的执行款的,应当将已发放的救助金从执行款中扣除。
(三)救助申请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骗取救助金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追回;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涉诉信访救助申请人领取救助金后,违背息诉息访承诺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救助金予以追回。
原标题:《【普法贴士】司法救助知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