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的地震让人后怕
大家知道地震发生时
应当如何科学避险吗?
严重的地震破坏力强
并会造成大量经济损失
今天小编给大家讲一讲
地震可能带来的法律问题
新买的房子因地震损毁,房贷还要还吗?
如果房子已经交付使用,那么房贷仍然是要还的。但特殊情况下可能会出台特殊政策。
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08年5月,汶川地震后,银监会就银行业金融机构做好汶川大地震造成的呆账贷款核销工作发出紧急通知。通知指出,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根据《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08年修订版)》的规定,对于借款人因本次地震造成巨大损失且不能获得保险补偿,或者以保险赔偿、担保追偿后仍不能偿还的债务,应认定为呆账并及时予以核销。

地震产生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会赔付吗?
一般来说会赔付。我国的人寿保险和意外伤害险一般是将地震、海啸等自然灾害引起的意外伤亡纳入保险责任范围的。除自杀、斗殴、犯罪、战争、核辐射等原因外,一般而言,只要是意外事故引起的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受益人都能获得赔偿,其中包括地震、台风、海啸等自然灾害。如果购买的是财产保险,则需要注意保险是否将“地震或地震次生原因”规定在“责任免除”条款中。
保险法第二十一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地震后,“无主”的物件,可以据为己有吗?
不能据为己有。暂时处于“无主”状态的财产包括地震发生后,无人认领或所有人死亡、失踪的财产,包括房屋、物品、现金、存款以及其他财产。对地震中发现的遗失物,基本原则是妥善保存不得据为己有。
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
民法典还规定,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应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如不知道权利人,要及时发布招领公告。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散布地震谣言,可能会有什么后果?
在地震发生后,常常有人通过“预测地震信息”等形式散布谣言。散布地震谣言,可能会被拘留、罚款。如果构成犯罪,还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明确,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规定,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聊城市地震应急避难场所的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