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天智联: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第二次修订)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4-03-05 22:12
 

原标题:南天智联: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第二次修订)





北京南天智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

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第二次修订
稿)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10号二层218室











主办券商
开源证券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 1号都市之门 B座 5层)

声明
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定向发行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定向发行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中国证监会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司股票定向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目录
一、 基本信息 ........................................................................................................................... 6
二、 发行计划 ......................................................................................................................... 18
三、 本次定向发行对申请人的影响 ..................................................................................... 33
四、 其他重要事项(如有) ................................................................................................. 37
五、 本次发行相关协议的内容摘要 ..................................................................................... 37
六、 中介机构信息 ................................................................................................................. 39
七、 有关声明 ......................................................................................................................... 41
八、 备查文件 ......................................................................................................................... 49


释义
在本定向发行说明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南天智 联、发行人     北京南天智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南天智联有限     北京南天智联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系南天 智联前身  
股东大会     北京南天智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大会  
董事会     北京南天智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  
监事会     北京南天智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会  
三会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主办券商、开源证券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律师事务所     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云南省国资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工投集团     云南省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南天信息     云南南天电子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新智联城     天津新智联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星际航、北京星际航     北京星际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明睆、上海明睆     上海明睆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股转系统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股转公司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报告期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1-9月  
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 会秘书  
公司管理层     对公司决策、经营、管理负有领导职责的 人员,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元、万元、亿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最近一次经股东大会批准的股份公司章程  
《定向发行规则》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 行规则》  
《定向发行指南》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定向发 行业务指南》  
《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 性管理办法》  
本次发行、本次定向发行、本次股票 发行     北京南天智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定向发行股票  
本定向发行说明书     《北京南天智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票定向发行说明书》  
《评估报告》     《北京南天智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 定向增发涉及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 估报告》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结算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一、基本信息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   北京南天智联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简称   南天智联  
证券代码   874000  
所属层次   基础层  
挂牌公司行业分类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I65)信息系统集成和物联网技术服务 (I653)信息系统集成服务(I6531)  
主营业务   公司以信息系统集成、软件应用系统为实际业务载 体,提供集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运维服务为 一体的信息化综合解决方案。  
发行前总股本(股)   20,000,000  
主办券商   开源证券  
董事会秘书或信息披露负责人   陈键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信息路 10号二层 218室  
联系方式   010-82157994  


1、公司所属行业基本情况 2023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公司充分把握“物联网”“信息 化”“大数据”等国家发展战略所带来的发展契机,持续发挥公司在技术、产品、服务等 方面的优势,面向政府单位、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基于自身多年储备的丰富 行业资源和核心技术产品,形成数字政府、数据中心工程和新型智慧城市等几大板块业务 集群,以系统集成、软件研发和运营运维为实际服务载体,开拓新的市场机会及发展空间, 持续新型智慧城市、数字政府、环保、医疗、物联网等领域的高质量发展。 此外,当前我国正处于新能源快速发展时期,产业政策和项目纷纷落地,面对双碳目 标的要求和新能源低碳化、数字化的特点,公司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不断调整自身的 业务方向,以适应现代化挑战,满足长期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需求,充分发挥自身信息化 能力的核心优势,开始布局新能源信息化业务,推进数字化转型战略,以实现信息技术和 新能源发展的有机结合、广泛采用信息、网络、软件、集成等专业化技术,以提供专业的 智能解决方案,不仅为党政军各级单位提供优质的服务,而且客户遍布在各种行业当中, 让企业能够更好的实现企业社会价值。 2、公司提供的产品及服务  
领先的产品与技术是公司长期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只有不断科技创新,才能保持行业 领先地位,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生存与发展。公司以技术研发创新为主导,把握行业 客户需求,产品不断迭代更新,利用核心技术为客户提供稳定、优异的软硬一体化解决方 案。凭借过硬的产品质量和完善的售前售后服务,公司赢得了政府以及行业客户的高度好 评与信赖。报告期内,公司获得了“基于农业物联网的植物培养设备”、“基于图书馆的书 籍搬运车”等专利授权,公司投入研发相关核心产品,申报并获批“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并完成“南天智联一体化综合能源管理系统”相应软件著作权。 公司以信息系统集成、软件应用系统为实际业务载体,提供集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 成、运维服务为一体的信息化综合解决方案。公司已形成一套适合自身长远发展的承接— 采购—生产—销售模式。2021年及以前,公司客户主要集中于华北地区。2022年起公司 逐步扩大客户区域,分别与河南省驻马店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局、江苏润和软件股份有限 公司等其他区域内的公司首次建立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发挥华北区域市场优势,与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综合事务中心、北京英视睿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新达成客户合作关 系。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27,212,640.90元,同比增长 68.81%。 作为公司核心业务之一的软件开发,其优势地位逐渐夯实。软件开发是一项包括需求 获取、开发规划、需求分析和设计、编程实现、软件测试、版本控制的系统工程。公司软 件开发板块下的核心产品人像识别系统,是基于人的脸部特征信息进行身份识别的一种 生物识别技术。用摄像机或摄像头采集含有人脸的图像或视频流,并自动在图像中检测和 跟踪人脸,进而对检测到的人脸进行脸部识别的一系列相关技术。现已应用于神思依图 (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依图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公司在软件开发板块保 持稳定的新签合同规模,充足的在手合同奠定发展根基,并在此基础上快速发展。 此外,公司名下控股子公司北京星际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在主要业务中已经涉及光 伏元器件的建设,这是公司在新能源方面的业务布局体现。由于星际航公司专业化的技术 优势,中国铁塔伊春市分公司于 2023年与星际航签署了一项“铁塔分布式光伏”合作协 议,拟引进星际航投建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建设 45MW的光伏发电项目。同时,公司 将以新能源物联网以及大数据分析能力为基础,集成研发智慧能源管理平台,以智能化管 理、控制、优化等技术帮助光伏产能企业提高产电效率,帮助用能企业提高用电效率,不 断减少运维人员投入,从而在实现降低能源损耗的同时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3、公司主要业务模式 (1)主要业务承接模式/销售模式: 公司客户主要为政府部门、大型事业单位,获取项目的方式包括招投标、竞争性谈判、 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和商务谈判等。具体如下: 1)招投标方式 公开招投标模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①前期信息收集:公司销售部负责长期跟踪用户单位需求、了解所负责区域的市场情 况,及时获取招投标项目相关信息,并通知商务部组织投标文件。 ②组织标书制作:标书的制作由商务部管理部牵头,集成事业部、售前事业部、工程 管理部配合完成。销售部将所获得项目信息、相关注意事项、项目特点等进行整理、共享, 后续由商务部进行标书架构编撰,并由集成事业部和售前事业部配合对项目所需功能模块 和工作量进行核算,形成最终标书。最终,由公司领导、商务部、集成部、售前部抽调相 关人员组成投标小组对标书要点进行决策。 ③项目综合定价:公司定价模式为内部成本因素和外部市场因素的综合考量。内部成 本因素主要包括:A.项目所需功能、设备、人员团队的选取是否有优势;B.项目设计方案、 实施难度及项目周期等对成本的影响;C.公司自身的项目管理能力;D.项目地理位置、项 目类型对公司自身是否有特殊的战略发展意义。 定价的外部考虑因素主要包括:A.项目的市场地位,包括项目规模、技术工艺的独特 性、项目的现实意义等;B.根据项目类型、区域等因素判断可能参与竞标的对手数量、实 力,并根据竞争激烈程度对定价进行调整;C.结合项目的招标程序、评标办法、竞争对手 的历史报价风格和技术水平等因素构建算法,模拟公司的合理定价范围。 ④合同签订事项:项目中标后,由销售部发起合同签订手续,商务部进行合同条款和 招标文件条款的比对审核并组织会签。 2)非招投标方式 公司通常会凭借对客户需求的了解程度、过往的经验积累和技术优势获得业务机会, 并依据用户单位提供的预估工程量清单及现场实际考察状况,针对项目所需设备材料以及 施工服务情况编制项目实施成本预算,在此基础上形成项目初步报价,经用户单位方审查 调整后,双方开展谈判工作并签订项目合同。  
(3)采购模式 1)设备采购 公司以项目制执行工作,根据项目合同清单并结合项目实际需求确定所需要采购物 资,对于通信设备、监控设备、存储设备、服务器等标准化程度较高、采购渠道较多的通 用型硬件材料,公司由集成事业部牵头进行集中采购;对于项目所需软件服务,公司一般 采用自主研发与外部采购相结合的方式取得;对于其他零星材料由项目部在项目所在地直 接采购。 在集中采购方面,公司设有“合格供货商库”,每年对入库的设备供应商按照公司《供 货商评估办法》进行评估及调整。公司合格供货商分为 A(核心)\B(长期)\C(区域) \D(黑名单)四个等级,对于 A、B级供货商在投标选型和集中采购比选中具有优先权, D级供货商列入黑名单后通知业务部门和商务部不再使用。 在项目中标后,首先由项目部负责对合同中设备清单进行初步优化,集成事业部指派 采购专员进行复核。随后,采购专员根据预算从“合格供货商库”中选取厂商进行邀约询价 和商务谈判,在满足项目质量要求的前提下,选取报价较低的供货商并发起公司采购合同 审批流程。待审批后签订采购合同,由采购专员通知供应商生产发货并将收货权限移交项 目部,由项目部直接就产品质量及数量进行核验,并根据验收结果编制入库单据。 2)施工采购 公司施工采购主要包括劳务合作采购,及消防、外供电等专业分包工程采购两大类。 项目组通常在项目联合设计环节根据项目特点、建设内容等情况确定所需的施工采购类型 和工程量。公司施工采购主要由工程管理部牵头,项目部协助完成。 ①供应商初步筛选:施工采购相对于设备采购具有更强的属地性特点,项目组通常考 虑以下因素进行初步筛选:A.供应商与南天智联的历史合作记录,团队管理、人员配置等 是否满足南天智联要求;B.专业分包相关供应商的资质、技术能力、项目经验是否满足用 户单位要求,执行质量是否符合当地相关监管部门的备案、验收条件;C.供应商的报价是 否合理。项目组通常初步筛选三家供应商并将其资料上报工程管理部,由工程管理部进行 比选。 ②供应商的选取及审批:工程管理部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项目组提交的供应商名单进 行复核,指定专员根据具体工作内容及公司历史同类项目成本情况进行施工成本分析,综  
合比选推荐合适的劳务供应商或专业工程分包商,并发起公司采购合同审批流程,待审批 后签订采购合同。 (3)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以项目制方式开展具体业务,以下就重要流程进行介绍: 1)智慧城市解决方案 ①前期准备工作 在获取项目机会后,公司相关事业部将与用户单位就项目具体执行计划进行商议,并 开展项目前期工程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A.联合设计:项目组将对项目进行实地调研,整理调研报告,并结合以往项目经验和 实际执行计划,联合用户单位一同对调研方案、项目方案、人员配置及设备清单等进行优 化调整,相关优化设计方案需获用户单位审批同意。 B.项目预算编制:项目成本预算在投标阶段即已制定初稿,待整体设计完成后由项目 组进一步修订完善,交由公司进行审核。 C.制定采购计划:项目组根据审定的项目预算清单以及项目实施计划,将项目采购清 单提交公司商务部审核安排。 ②项目实施及管理 在完成前期项目准备工作及获取用户单位批准后,项目组按计划组织人员开展工作, 并持续协调安排设备供应商发货、设备验收入库及后续安装工作。项目组对项目全过程进 行监督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质量标准、技术难点攻坚、工程进度把控、工程验收检查 等。在阶段性施工完成后,项目部将统一对设备及系统功能进行联合调试,确保满足用户 单位要求。 ③项目交工及竣工流程 项目整体完工并完成试运行阶段后,项目组将进行最后校验并提起交验收申请,由监 理和具备验收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验收质量报告,并由用户单位进行最终确定。验 收合格后项目将进入售后服务期,由公司提供售后维保服务,此过程通常为两年,此后向 用户单位发起项目尾款结算程序,由公司提供完整的结算资料,用户单位收到公司递交的 结算资料后进行核实,审核完成后支付相应的项目结算款项。 (4)销售模式  
公司组建了完整的销售体系,各市场部配有专业化的营销人员,能够快速机动地对客 户或潜在客户的需求作出反应。公司以系统技术的高度为客户需求提供应用的系统模式, 以及实现该系统模式的具体技术解决方案和运作方案,即为用户提供一个全方位的系统 解决方案。  

(二)公司及相关主体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公司不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合法规范经营、公 司治理、信息披露、发行对象等方面的规定。    
2   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担保、资金占用或者其他权益被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严重损害的情形,且尚未解除或者消除影响的。    
3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定向发行说明书时,公司存在尚未完成的普通股、 优先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重大资产重组和股份回购事宜。    
4   公司处于收购过渡期内。    
5   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公司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合法规范经营、公司治理、信息披露、 发行对象等方面的规定。

(三)发行概况

拟发行数量(股)/拟发行数量上限(股)   3,333,333  
拟发行价格(元)/拟发行价格区间(元)   12.00  
拟募集金额(元)/拟募集金额区间(元)   40,000,000.00  
发行后股东人数是否超200人    
是否存在非现金资产认购   全部现金认购  
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动    
是否存在特殊投资条款    
是否属于授权发行情形    
注:拟发行价格与拟发行数量乘积与拟募集金额的差额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公司近两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项目   2021年12月31 日   2022年12月31 日   2023年9月30日  
资产总计(元)   104,097,104.30   116,404,091.92   153,469,354.38  
其中:应收账款(元)   50,055,040.19   78,667,737.87   115,298,097.97  
预付账款(元)   13,208,682.79   2,128,589.84   4,214,234.01  
存货(元)   24,763,515.91   10,875,656.92   5,503,545.55  
负债总计(元)   69,199,904.00   70,289,990.61   90,480,037.40  
其中:应付账款(元)   32,567,224.01   50,144,659.05   68,559,344.8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资产(元)   35,375,181.30   46,199,408.78   63,074,624.4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 股净资产(元/股)   1.77   2.31   3.15  
资产负债率   66.48%   60.38%   58.96%  
流动比率   1.48   1.63   1.68  
速动比率   0.90   1.44   1.57  


项目   2021年度   2022年度   2023年1月—9月  
营业收入(元)   75,358,645.42   127,212,640.90   123,732,669.5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元)   11,683,405.96   11,025,227.48   16,875,215.67  
毛利率   24.73%   21.43%   24.51%  
每股收益(元/股)   0.58   0.55   0.8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依据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计算)   39.81%   27.00%   30.89%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依据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的净利润计算)   36.18%   26.15%   30.8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净额(元)   820,521.83   7,742,149.17   5,159,265.0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 流量净额(元/股)   0.04   0.39   0.26  
应收账款周转率   0.92   1.98   1.28  
存货周转率   3.97   5.61   11.41  

(五)报告期内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变动分析说明
1、与资产负债表相关的主要财务数据比较分析 (1)总资产、总负债、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9月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 104,097,104.30元、 116,404,091.92元和153,469,354.38元;负债总额分别为 69,199,904.00元、 70,289,990.61元和90,480,037.40元。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9月末,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分别为
35,375,181.30元、46,199,408.78元和63,074,624.45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每股净 资产分别为 1.77元、2.31元及3.15元。 (2)应收账款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9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分别为 50,055,040.19元、 78,667,737.87元和115,298,097.97元。公司应收账款主要系经营性应收款项,2022年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较上年相比增加 57.16%,主要是由于本年收入增加,由于疫情原因, 在年底未按计划回款;2023年9月末应收账款余额较上年期末增加46.56%,主要系客 户四川恒信东方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2,610万元应收款增加所致,截至本说明书签 署之日,该笔已全部收回。 (3)预付账款 2021年末、2022年末及2023年9月末,公司预付账款分别为 13,208,682.79元、 2,128,589.84元和4,214,234.01元,主要为根据合同约定向供应商预付的采购货款。 公司业务按照项目进行管理和运营,各期期末在手订单数量差异变动较大,2021年 末、2023年9月末在手订单较多,公司基于订单的采购也增多。预付款项主要为根据采 购合同,向供应商预付的软件开发服务费/产品采购费用等。2021年末、2022年末、2023 年 9月末预付账款余额变动较大主要原因为各期末按合同约定支付的采购预付款项变动 所致,款项支付受单个项目影响较大,预付账款余额变动较大具有商业合理性。 2021年末预付账款余额较大是因为年末存在按合同约定支付的采购大额预付款项。 2021年12月末预付账款明细如下表所示: 采购 付款 2021.12.31余 合同签署时 占比 账龄 合同约定付款政策 内容 对象 额(元) 间 合同总金额1300 万,本合同签订生 效,且不晚于2021 软件 中信 年12月31日,支付 产品 数字 合同总价款的55%,即 及服 技术 1年 6,327,433.97 47.90% 2021.3.2 人民币 务采 有限 以内 7,150,000.00元, 购合 责任 不晚于2022年3月5 同 公司 日,支付合同总价款 的45%,即人民币 5850000.00元。 软件 北京 2021.12.1 1年 合同签订生效后不晚 44.29% 5,850,000.00 于2021年12月25 产品 安吉 0 以内                              
    采购 内容   付款 对象   2021.12.31余 额(元)   占比   合同签署时 间   账龄   合同约定付款政策  
    软件 产品 及服 务采 购合 同   中信 数字 技术 有限 责任 公司   6,327,433.97   47.90%   2021.3.2   1年 以内   合同总金额1300 万,本合同签订生 效,且不晚于2021 年12月31日,支付 合同总价款的55%,即 人民币 7,150,000.00元, 不晚于2022年3月5 日,支付合同总价款 的45%,即人民币 5850000.00元。  
    软件 产品   北京 安吉   5,850,000.00   44.29%   2021.12.1 0   1年 以内   合同签订生效后不晚 于2021年12月25  

    及服 务采 购合 同   利通 网络 技术 有限 公司                   日,支付合同总价 款,即人民币 5,850,000.00元      
    其他16个预 付金额低于 100万的项 目   1,031,248.82   7.81%   不适用   不适 用   不适用          
    合计   13,208,682.79   100.00%   -   -   -          
                                   
    采购 内容   付款 对象   2022.12.31余 额(元)   占比   合同签署时 间   账 龄   合同约定付款政策      
    其他9个预 付金额低于 100万的项目   2,128,589.84   100.00%   不适用   不 适 用   不适用          
    合计   2,128,589.84   100.00%   -   -   -          
                                   
    采购 内容   付款 对象   2023.9.30余 额(元)   占比   合同签署 时间   账龄   合同约定付款政策      
    软 件、 硬件 及服 务采 购合 同   北京 众联 华安 科技 有限 公司   579,716.80   13.76%   2023.9.8   1年 以内   合同总金额 1,091,800.00元,本 合同生效,甲方收到 最终用户支付的对应 款项后30个工作日 内,支付合同总额的 60%;经甲方到货验收 合格,并收到最终用 户支付的对应款项后 的30个工作日内,支 付合同总额的20%; 经甲方到货最终验收 合格,并收到最终用 户支付的对应款项后 的30个工作日内,支 付合同总额的20%      
    软件 及服 务采 购合 同   北京 国信 晟通 科技 发展 有限 公司   514,830.81   12.22%   2023.9.1 4   1年 以内   合同总金额 969,598.00元,本合 同生效,甲方收到最 终用户支付的对应款 项后30个工作日内, 支付合同总额的 60%;经甲方到货验收 合格,并收到最终用 户支付的对应款项后 的10个工作日内,支 付合同总额的20%; 经甲方到货最终验收 合格,并收到最终用 户支付的对应款项后 的30个工作日内,支 付合同总额的20%      
    硬件 及服 务采 购合 同   北京 君联 众成 科技 有限 公司   475,712.37   11.29%   2023.9.1 2   1年 以内   合同总金额 895,925.00元,本合 同生效,甲方收到最 终用户支付的对应款 项后30个工作日内, 支付合同总额的 60%;经甲方到货验收 合格,并收到最终用 户支付的对应款项后 的30个工作日内,支 付合同总额的20%; 经甲方到货最终验收 合格,并收到最终用 户支付的对应款项后      
                            的30个工作日内,支 付合同总额的20%      
    其余24个预 付金额低于 40万的项目   2,643,974.03   62.74%   不适用   不适 用   不适用          
    合计   4,214,234.01   100.00%   -   -   -          
                                   

致。 (2)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1-9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1,683,405.96元、11,025,227.48元和16,875,215.67元。2022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较 2021年度变化不大。2023年1-9月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有所增长,主要系公司2023年1-9月营业收入增长所致。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较分析 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1-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820,521.83元、7,742,149.17元和5,159,265.08元;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 别为 0.04元、0.39元和0.26元。公司 2022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增 加 843.56%,主要系本期收回 2020年北京中航科电测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欠款 626 万元,收回 2020年中城建(北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欠款 440万元所致。2023年1- 9月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 59.83%,主要系本期支付北京南 天软件有限公司的硬件采购合同硬件款约590万所致。 4、主要财务指标比较分析 (1)盈利能力指标分析 公司 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1-9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 11,683,405.96元、11,025,227.48元及16,875,215.67元,净利率分别为 14.97%、8.69% 及13.64%。2022年净利率较低,主要系 2022年其他收益减少 270.22万元以及前期项目 未回款带来的信用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公司 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1-9月的毛利率分别为 24.73%、21.43%及 24.51%,2022年毛利率较低,主要系 2022年度实现收入的项目中平均毛利率较低的硬 件销售类业务占比较高所致。 公司 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1-9月的期间费用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 为 15.25%、11.50%及11.39%。期间费用率呈现下降趋势,主要系公司进行业务扩张导 致营业收入大幅增加所致。 (2)偿债能力指标分析 公司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9月末的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66.48%、60.38%  
及58.96%,2022年较上年降低6.10%,这是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总资产规模变动不大,而 盈利能力较好,且公司未进行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较上年增加654.39万元,使得公 司净资产较上年明显增加,涨幅达32.14%。2023年9月末较上年降低1.42%,变化较 小。 公司 2021年末、2022年末和2023年9月末的流动比率分别为 1.48倍、1.63倍及 1.68倍,速动比率分别为 0.90倍、1.44倍及1.57倍,整体呈现上涨的趋势,说明企业 资产的变现能力不断增强,短期偿债能力也逐渐加强。 (3)营运能力指标分析 公司 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1-9月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 0.92、1.98和 1.28。一般情况下,公司多数客户的信用期与项目周期相关,大约为 6至 12个月,且 部分客户存在收到终端客户的款项后才向公司付款的情形。2022年应收账款周转率较 2021年上升,主要系公司 2022年收入大幅增长,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情况大幅改善所 致。2023年1-9月应收账款周转率较2022年下降,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张,应收账 款增加46.56%,同时营业收入相差较小所致。整体而言,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天 数与项目周期基本匹配。 公司 2021年度、2022年度和2023年1-9月的存货周转率分别 3.97、5.61和 11.41。2022年存货周转率较 2021年存货周转率上升,主要系 2022年 9月与北京南天 软件有限公司合作的项目完成整体验收后确认收入,存货进行结转导致存货余额下降, 降幅达到 56.08%;同时营业成本较上期增加 76.20%,2023年1-9月存货周转率较2022 年增加103.39%,主要系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执行完毕,相关存货进行结 转导致存货余额下降,降幅达到49.40%,同时营业成本相差较小所致。  

二、发行计划
(一)发行目的
为保障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拟进行本次股票发行。本次股票 发行由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旨在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可以增强公司实力、扩大业 务规模,从而提高公司竞争力,保障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二)优先认购安排
1、公司章程对优先认购安排的规定 公司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中未对优先认购权进行约定。根据《定向发行规则》第 十二条规定,“发行人应当按照《公众公司办法》的规定,在股东大会决议中明确现有股 东优先认购安排”。 2、本次发行优先认购安排 2023年 8月 18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在 册股东不享有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优先认购权的议案》,约定本次股票定向发行不存在在册 股东优先认购的安排,公司现有股东不享有本次定向发行优先认购权。该议案已经于公司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属于发行对象不确定的发行。


截至本定向发行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在册股东2名。公司本次发行对象不超过5人,本 次股票定向发行完成后,公司全部在册股东数量预计不超过200人,中国证监会豁免注册。 1 、发行对象的范围 本次发行属于发行对象不确定的发行。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本办法所称定向发行包括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股东累计超过二百人,以及公众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两种情形。前款所称特定对象的范围包括下列机构或者自然人:(一)公司股 东;(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三)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规定的自然人投资者、法人投资者及其他非法人组织。股票未公开转让的公司确定发行 对象时,符合本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三十五名。” 结合公司本次发行目的、潜在意向投资者相关情况及现有股东均不参与本次定向发 行认购的承诺,拟确定发行对象的具体范围及类型主要为符合《公司法》、《非上市公众 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及《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包括但不限于新 增机构投资者及自然人投资者等,不包括在册股东。 本次股票发行对象应符合《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且不属于 《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 意见》(国发[2016]33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诚信监督管理指引》等规定的失 —— 1 信惩戒对象。本次股票发行对象不应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非上市公众公司类第 号(2023年2月修订)》中规定的单纯以认购股份为目的的而设立的公司法人、合伙企业 等持股平台;不得属于契约型私募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主要指基金子公司和券商资管计 划)和信托计划。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投资者参 与基础层股票交易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实收资本或实收股本总额200万元人民币以 上的法人机构;(二)实缴出资总额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三)申请权限开 10 200 通前 个交易日,本人名下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人民币 万元以上(不含 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融入的资金和证券),且具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投资经历、工作 经历或任职经历的自然人投资者。投资者参与挂牌同时定向发行的,应当符合本条前款 规定。”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自然人投 2 资者参与挂牌公司股票交易的,应当具有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投资经历,或者具有 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具有《证券期货投资者适 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 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以及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 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经历。具 有前款所称投资经历、工作经历或任职经历的人员属于《证券法》规定禁止参与股票交易 的,不得参与挂牌公司股票交易。”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证券期 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 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 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等理财产品,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金,慈善 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等机构投资者,可以参与挂牌公司股票交易。”  
如本次股票发行的认购对象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则私募投资基 金管理人或私募投资基金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 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中基协发[2014]1 号)等相关规定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登记和备案程序。 本次定向发行属于发行对象不确定的发行,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 32 (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 号)的规定,发行人本次增资需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 遴选投资者。发行人本次增资将在云南产权交易所挂牌公开征集意向投资者,经过发行人 选择确定最终发行对象,在云南产权交易所挂牌前尚不存在意向投资者。 2、发行对象的确定方法 公司综合考虑所处行业发展前景、成长性、公司经营业绩等因素,以经备案的资产评 32 估结果为基础,根据《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 号)的规定,发行人本次增资需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公开征集投资者。在产权交易 机构征集投资者涉及的资格条件、遴选方式、评价标准等事项由公司与产权交易所根据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公众公司办法》《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 法》等规定和本定向发行说明书,结合公司发展规划,综合考虑认购者的情况确定。公司 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定向发行说明书后,根据在产权交易所机构征集投资者的 报名情况或最终遴选结构,最终确定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 公司承诺将与发行对象签订包含风险揭示条款的认购协议,发行过程中不会采用广 告、公开劝诱、变相公开等公开路演的方式确定发行对象。 3、发行对象是否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的核查措施 公司已明确发行对象范围,发行对象范围符合《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投资者 适当性管理办法》的投资者适当性要求。为避免本次发行中出现规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 定的情况,公司将会从事前、事中、事后等多个方面核查本次股票发行对象是否符合投资 者适当性条件,具体包括: (1)事前措施:主办券商、律师对《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中的投资者的具体范围 和确定方法进行核查,未发现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的情形。 (2)事中措施:主办券商、律师会协助公司持续跟踪。主办券商、律师在公司确定 有认购意向的发行对象时和签订《股份认购协议》前,将按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  
《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 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核查投资者的适当性资格,符合适当性条件的投资者才能 与公司签署《股份认购协议》。 3 ()事后措施:主办券商和律师会在股票发行认购缴款结束后获取所有向公司缴款 的投资者名单,逐一核查,确认最终的发行对象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发行方案中确定的 适当性条件。  

(四)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票的价格为12.00元/股。


1、发行价格 12.00 /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预计为 元股。 2、定价方法及定价合理性 公司本次定向发行的价格将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等多 12.00 种因素,在与投资者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由产权交易机构挂牌结果形成,预计为 元 /股。 1 ()每股净资产 根据公司审计机构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 总股本为20,000,000股,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6,199,408.78元,归属于挂牌公 2.31 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为 元。 根据公司披露的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截至2023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 20,000,000 股,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3,074,624.45元,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 的每股净资产为3.15元。 本次定向发行价格预计高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末和最近一期每股净资产。 2 ()股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 自公司于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以来,公司采用集合竞价转让方式,历史上在二级 市场未发生交易,无法使用二级市场交易价格作为本次发行定价的参考。 (3)前次发行价格 自挂牌以来至本次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之日,公司未进行过股票发行。本次股票发  
行价格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属行业、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等多种因素,并与投资者在 充分沟通的基础上最终协商确定。 (4)挂牌以来权益分派情况 自挂牌之日至本股票定向发行说明书公告之日,公司未进行权益分派。 (5)资产评估情况 2023 A009 根据北京亚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北京亚超评报字( )第 号评估报 告,资产评估报告选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年12月31日公司 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并最终采用收益法之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采用 收益法评估后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0,761.33万元,账面价值为4,632.33万元,评 估增值6,129.00万元,增值率132.31%。每股评估价值为5.38元/股。本次发行涉及的资产 评估项目已经工投集团备案,履行了国资有关评估备案程序。 (6)公司所处行业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属于“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I)”中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I65)”。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 (国家统计局令第 23号),公司属于“1、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之“1.3新兴软件和新型 信息技术服务”。就具体应用领域而言,公司成立至今一直专注于政府信息化服务。 我国政务信息化的应用和管理主体涉及多个部门,包括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各 级党政用户。政策是政务信息化行业发展的核心驱动力,技术支撑是政务信息化行业发 展的有力保障。随着互联网大数据及软件平台的不断发展,近年来我国政务信息化不断 深化,统一完整的国家电子政务网络基本形成,基础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初步建立。我国政 务信息化市场规模持续增长,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预计 2023年我国政务信息化市 场规模将达 4,579亿元,2016-2023年复合增长率可达 9.0%,高于同期 GDP增速。根据 前瞻产业研究院数据,未来政务信息化建设将继续深化,预计 2026年政务信息化规模将 超过 6,000亿元。  
数据来源:中商产业研究院 (7)公司经营现状 2023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公司充分把握“物联网”、“信 息化”、“大数据”等国家发展战略所带来的发展契机,发挥公司在技术、产品、服务等方 面的优势,基于自身多年储备的丰富行业资源和核心技术产品,形成数字政府、数据中心 工程和新型智慧城市等几大板块业务集群,以系统集成、软件研发和运营运维为实际服 务载体,开拓新的市场机会及发展空间,持续新型智慧城市、数字政府、环保、医疗、物 联网等领域的高质量发展。 公司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 经过多年的项目经验积累和技术研发沉淀,公司逐步建立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 术体系。截至目前,公司拥有7项专利,27项软件著作权,形成了智联空气质量采集运 行监控、动态人像卡口、人像标准化采集及对比、智慧电厂人员行为管理等多项核心技 术。 公司报告期内深耕政务信息化领域,取得了市场及客户的认可,并且积累了部分信 息化领域的中大型客户,与相关客户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关系,业务规模迅速增长。公司 2021年度、2022年度和 2023年 1-9月分别实现营业收入 75,358,645.42元、 127,212,640.90元和 123,732,669.54元,分别实现归属于挂牌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683,405.96元、11,025,227.48元和16,875,215.67元,报告期内公司营收和净利润 规模增速较快。公司不断开拓业务渠道,加速拓展客户群体,仍将保持快速增长。  

(8)同行业可比公司市盈率 根据公司审计机构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1和2022年,公司总股本 为 20,000,000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分别为 11,683,405.96元和 11,025,227.48元,每股收益分别为0.58元/股和0.55元/股,结合本次拟发行股票12.00 元/股,对应市盈率分别为20.69倍和21.82倍。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市盈率指标与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总资产 营业收入 公司 所属板块 市盈率(PE) 2022年度 2022年度 志晟信息(832171.BJ) 北交所 -19.94 49,470.28 23,886.81 汉鑫科技(837092.BJ) 北交所 -56.54 63,550.48 15,203.05 联迪信息(839790.BJ) 北交所 22.24 36,486.38 23,854.69 众诚科技(835207.BJ) 北交所 25.97 47,530.32 37,693.83 公司 新三板基础层 21.82 11,640.41 12,721.26 注:市盈率的股价计算日期为2023年9月30日的市场收盘价 数据来源:choice 公司处于新三板基础层,自挂牌以来未发生过二级股票市场交易,公司股票市场流 动性低于上市公司。可比公司中,众诚科技和联迪信息为北交所上市公司,其市盈率分 别为25.97倍和22.24倍,略微高于公司。志晟信息、汉鑫科技由于2022年度处于亏损阶 段,市盈率为负值,与公司的市盈率不具有明显的可比性。 综上,本次定向发行价格综合考虑了公司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公司所处行业情 况、公司成长性等多种因素,并在完成定向发行决策批准程序后,由发行人委托具有相 应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最终发行价格将以资产评估结果为基础,结合意向投 资方的条件和报价等因素,由产权交易机构挂牌结果形成。 本次股票发行的定价方式合理,定价过程公正、公平,发行价格不存在显失公允、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3、本次发行不适用股份支付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号——股份支付》规定,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 其他方提供服务或商品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 股份支付的三项特征为:一是股份支付是企业与职工或其他方之间发生的交易;二是股份                      
    公司   所属板块   市盈率(PE)   总资产 2022年度   营业收入 2022年度  
    志晟信息(832171.BJ)   北交所   -19.94   49,470.28   23,886.81  
    汉鑫科技(837092.BJ)   北交所   -56.54   63,550.48   15,203.05  
    联迪信息(839790.BJ)   北交所   22.24   36,486.38   23,854.69  
    众诚科技(835207.BJ)   北交所   25.97   47,530.32   37,693.83  
    公司   新三板基础层   21.82   11,640.41   12,721.26  
                       
支付是以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服务为目的的交易;三是股份支付交易的对价或其定价与企 业自身权益工具未来的价值密切相关。 本次定向发行拟由发行对象以现金方式认购,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提高 公司竞争力,保障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并非是以激励员工或获取职工以及其他方服务为 目的。 本次定向发行不存在业绩承诺等其他涉及股份支付的履约条件,发行对象也无需向 公司提供其他服务。 本次定向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成长性、每股净资产,不存 在以低价支付股份从而向员工提供报酬等明显低于公允价值的情形,发行价格与企业自 身权益工具未来的价值无关。 因此,本次定向发行不适用于《企业会计准则第 11号——股份支付》。 4、董事会决议日至新增股票登记日期间预计权益分派情况。 公司预计在审议本次股票发行的董事会决议日至投资者认购本次发行股份之股份登 记日期间不会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或其他股本调整事 项,不会导致本次定向发行的数量和价格做相应调整。

(五)发行股票数量及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股票不超过3,333,333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40,000,000.00元。

本次发行价格预计为 12.00元/股。发行股票数量预计不超过 3,333,333股,拟募集 资金总额不超过 40,000,000.00元。本次拟发行价格与拟发行数量乘积与拟募集金额的 差额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并经四舍五入取整后所得。因此本次拟发行数量*拟发行价格 不等于拟募集资金总额。本次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最终将通过产权交易机构挂牌结果确 定。因此,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最终将根据产权交易机构挂牌结果确定。

(六)限售情况

本次股票发行的新增股份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进行登记, 本次发行股票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全国股份转让系统相关规则执行。认购  
对象如涉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售要求的,需要遵守相关限售要求。 待发行对象确认后,所有发行对象需签署相关协议,新增股份若有限售安排或自愿锁 定承诺,具体安排以认购协议、自愿限售承诺等文件为准。  

(七)报告期内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发行为公司自挂牌以来的首次发行,报告期内不涉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形。

(八)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及募集资金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

募集资金用途   拟投入金额(元)  
补充流动资金   40,000,000.00  
合计   40,000,000.00  

公司本次定向发行的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1. 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中有 40,000,000.00元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序号   预计明细用途   拟投入金额(元)  
1   支付货款及日常经营性费用   40,000,000.00  
合计   -   40,000,000.00  


公司本次定向发行的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主要为支付货物采购款和日常 经营费用,有利于缓解公司扩大经营规模过程中的资金压力,增强公司资本实力,降低财 务风险,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 流动资金需求测算 1、测算依据 流动资金的测算以估算企业的营业收入为基础,按照收入百分比法测算未来收入增 长导致的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的变化,进而测算公司未来三年流动资金的 需求量(营业收入估算仅为定增补充流动资金测算使用,不作为盈利预测承诺)。 公司流动资金占用金额主要来源于经营过程中产生的经营性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 因2022年财务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且尚未披露2023年财务数据,公司根据2022  
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财务情况并以2022年为基期,对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2 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和2026年12月31日的经营性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进行预 测,计算各期的流动资金需求额。公司未来3年(2024年至2026年)所需流动资金缺口 为2026年12月31日的流动资金占用额与2023年12月31日流动资金占用额的差额。 2、具体测算方法: (1)确定随收入变动的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项目 经营性流动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账款融资+合同资产+预付款项+存货 经营性流动负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合同负债 (2)计算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占营业收入的百分比 (3)计算预计经营性流动资产、预计经营性流动负债 预计经营性流动资产=预计营业收入额*所占收入百分比 预计经营性流动负债=预计营业收入额*所占收入百分比 (4)确定经营性流动资金占用额 经营性流动资金占用额=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 (5)确定预测期流动资金需求 2024年度至2026年度流动资金需求=2026年度经营性流动资金占用额-2023年度经 营性流动资金占用额。 3、营业收入假设 2021年度、2022年度及 2023年 1-9月,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7,535.86万元、 12,721.26万元和12,373.27万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2.76%。2022年度及2023年1-9 月公司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分别达到68.81%及106.63%。2023年公司积极开拓市场业务, 按照公司己完成的经营情况及在手订单情况估计,全年预计可实现收入约 24,280.2万 元。公司业务发展良好,预计未来能够保持增长,选取20%作为公司未来营业收入增长率 参数。 4、经营性资产及经营性负债的预测 假设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模式等未来三年不会发生较大变化,且未来三年公司经营  

性流动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账款融资、合同资产、预付账款和存货)和经营 性流动负债(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合同负债)各主要科目占营业收入比例与 2022年度一致。 5、2024-2026年流动资金需求测算表 单位:万元 2022年度(基期)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2026年度 占营业 项目 测算 测算 测算 测算 金额 收入比 例 12,721.2 100.00 24,280.2 29,136.2 34,963.4 41,956.1 营业收入 6 % 0 4 8 8 应收票据 287.14 2.26% 548.04 657.65 789.18 947.02 15,014.7 18,017.7 21,621.2 25,945.5 应收账款 7,866.77 61.84% 7 2 7 2 应收账款融资 - - - - - - 合同资产 19.84 0.16% 37.86 45.44 54.52 65.43 预付款项 212.86 1.67% 406.27 487.52 585.03 702.03 存货 1,087.57 8.55% 2,075.76 2,490.91 2,989.10 3,586.92 经营性流动资 18,082.7 21,699.2 26,039.1 31,246.9 9,474.18 74.48% 产合计 1 5 0 2 应付票据 - - - - - - 11,484.9 13,781.9 16,538.2 应付账款 5,014.47 39.42% 9,570.76 2 0 8 预收账款 - - - - - - 合同负债 785.64 6.18% 1,499.50 1,799.41 2,159.29 2,591.14 经营性流动负 11,070.2 13,284.3 15,941.1 19,129.4 5,800.11 45.59% 债合计 7 2 9 2 10,097.9 12,117.4 流动资金占用 3,674.07 28.88% 7,012.44 8,414.92 1 9 流动资金需求 1,402.49 1,682.98 2,019.58 未来三年流动资金需求合计 5,105.05 注:以上涉及的所有财务数据主要基于公司经审计的2022年和未经审计的2023年的经 营业绩情况,对2024年至2026年业务的预计发展情况进行的测算。各指标测算数据仅 为定增补充流动资金测算使用,不作为盈利预测承诺,公司2023年至2026年的财务数 据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金额为准。                              
    项目   2022年度(基期)       2023年度 测算   2024年度 测算   2025年度 测算   2026年度 测算  
        金额   占营业 收入比 例                  
    营业收入   12,721.2 6   100.00 %   24,280.2 0   29,136.2 4   34,963.4 8   41,956.1 8  
    应收票据   287.14   2.26%   548.04   657.65   789.18   947.02  
    应收账款   7,866.77   61.84%   15,014.7 7   18,017.7 2   21,621.2 7   25,945.5 2  
    应收账款融资   -   -   -   -   -   -  
    合同资产   19.84   0.16%   37.86   45.44   54.52   65.43  
    预付款项   212.86   1.67%   406.27   487.52   585.03   702.03  
    存货   1,087.57   8.55%   2,075.76   2,490.91   2,989.10   3,586.92  
    经营性流动资 产合计   9,474.18   74.48%   18,082.7 1   21,699.2 5   26,039.1 0   31,246.9 2  
    应付票据   -   -   -   -   -   -  
    应付账款   5,014.47   39.42%   9,570.76   11,484.9 2   13,781.9 0   16,538.2 8  
    预收账款   -   -   -   -   -   -  
    合同负债   785.64   6.18%   1,499.50   1,799.41   2,159.29   2,591.14  
    经营性流动负 债合计   5,800.11   45.59%   11,070.2 7   13,284.3 2   15,941.1 9   19,129.4 2  
    流动资金占用   3,674.07   28.88%   7,012.44   8,414.92   10,097.9 1   12,117.4 9  
    流动资金需求   1,402.49   1,682.98   2,019.58              
    未来三年流动资金需求合计   5,105.05                      
                               
根据测算,公司未来三年流动资金需求共计5,105.05万元,公司本次发行拟补充的 流动资金为4,000.00万元,未超过资金的实际需要量,本次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流动资 金的规模审慎、合理。(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