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因病无法出庭 法官上门家中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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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02 12:17

“现在开庭!”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起,临漳法院审理的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在被告陈某家中开庭。因被告陈某身体原因行动不便,无法到法院参加庭审,为充分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临漳法院刑事审判庭把庭审“搬”到了被告陈某家中以解决被告陈某到庭困难的实际问题。

几个简易桌凳,便搭建起了一个简易的临时法庭,法庭虽然简陋,没有庄重的审判台,但是庭审的严肃性却丝毫未打折扣,审判员、公诉人、法官助理、书记员围坐在狭小的空间里,整场庭审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承办法官耐心有序引导控辩双方进行举证、质证,充分听取公诉人、被告人及辩护人的意见,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被告陈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均无异议,对自己的犯罪行为表示忏悔并服从判决。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继续安慰坐在轮椅上的被告陈某并耐心向其进行释法明理,叮嘱其要注意保重身体,好好养病,被告陈某紧紧握住承办法官的手连连道谢。近五十分钟的庭审,每分每秒都见证了法律的严谨、规范,彰显了司法工作者的柔情与温暖。

目前,案件仍在审理中。

带卷下乡,就地审判,最大限度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切实让群众感受到了“行走的正义”,体现了司法为民的理念和人文关怀。下一步,临漳法院将深入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落实主动能动司法,变“坐堂问案”为“上门法庭”,把法庭开到群众家里,打通司法服务“最后一公里”,以实际行动切实将公平正义送到老百姓手上。

原标题:《被告因病无法出庭 法官上门家中庭审——人性司法彰显法律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