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邵渭滨 记者 陈奋翔)2月20日,咸阳市秦都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依法开庭审理了由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对陈某等五人不履行行政处罚罚款缴纳义务申请的5起非诉行政强制执行案件,该批案件由公安机关作为申请执行人,系全市首例。

据了解,2023年6月14日,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陈某等七人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在行政拘留执行完毕后,陈某等五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也未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为了维护法律尊严,根据《行政强制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公安机关对陈某等五人送达催告限期缴纳罚款通知书,该五人仍未执行。
今年1月3日,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向秦都区人民法院申请行政强制执行,2月20日,秦都区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对该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陈某等五人当庭向公安机关缴纳了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