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释法】 义务帮工意外坠落死亡,责任谁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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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19 00:21

义务帮工是社会生活中人与人之间相互帮助、相互关心的一种道德风尚,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可如果在帮工的过程中发生意外、出现伤亡,责任应该由谁来承担呢?近日,陇西法院菜子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义务帮工人从事帮工活动发生意外坠落死亡的赔偿案件。

【案情回顾】

张某甲与张某乙系兄弟关系。2023年11月1日,张某甲受其弟张某乙和弟媳高某邀请帮助修建房屋,施工过程中张某甲意外从施工架坠落。张某甲随即被送至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张某甲家属就张某甲死亡赔偿事宜多次与张某乙和高某协商未果,遂诉至法院。

【法院调解】

法院受案后,张某甲的妻子及子女情绪激动,认为张某甲系受邀从事义务帮工活动中意外坠落死亡,张某乙作为接受义务帮工一方,理应承担张某甲坠落死亡的赔偿责任。承办法官在庭前详细了解原、被告双方的家庭情况。调解过程中,法官一边安抚死者家属情绪,一边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及死亡赔偿金、丧葬等赔偿费用计算标准,将法理、事理、情理向双方当事人摆明,讲清其中的利益纠葛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经法庭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由张某乙、高某向张某甲家属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费用50万元的调解协议。

【法官说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现象在现实生活中,尤其是农村地区非常普遍,亲朋好友、邻里族人均有相互帮工的习惯。我们在义务帮忙的时候,应该量力而行,严格按照操作规范,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尽到谨慎注意义务;被帮工的人也要为帮工人提供安全的帮工环境和防护措施,从而有效降低各类风险,消除社会公众助人为乐的担心和顾虑。

供稿|菜子法庭

原标题:《【以案释法】 义务帮工意外坠落死亡,责任谁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