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楼层商户未维护好卫生间,导致下楼层商户内部返水,货物被水淹过后损毁无法出售,上下楼层商户因此发生纠纷,损失由谁来承担?一起来看看天长法院是怎么判决的。
案情简介
崇某与天长市某娱乐有限公司(下称娱乐公司)同为天长某商场签约的商铺租户,娱乐公司的商铺在商场四层,经营KTV;崇某的商铺在商场二层,售卖食品。
2023年1月,商场工程部接到报修,二楼两个商铺内漏水,经排查原因为娱乐公司经营的KTV卫生间排水总管堵塞,导致二楼商铺内反水,崇某堆放在商铺内的食品货物被淹,货物过水后无法出售。商场立即通知KTV负责人付某,要求临时停用并封闭KTV卫生间。经排查,确认为污提泵进水总管堵塞,拆除后发现堵塞物为酒瓶盖、一次性手套等。
2023年3月16日,崇某和娱乐公司在商场负责人的主持下共同确认受损货物清单,确定损毁货物按市场价计算总价款为 3.6万元,付某在清单上签字。3月22日,该商场向娱乐公司发出告知函,要求其在2023年3月31 日前赔偿对商场以及第三方(崇某)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但娱乐公司未能赔偿,崇某与其协商赔偿事宜无果,遂诉至法院。
法院判决
娱乐公司所经营的KTV,由于管理不善,致使酒瓶盖、一次性手套等物品进入卫生间排水总管,造成污水泵进水总管堵塞,导致二楼崇某商铺内返水,使其存放在里面的货物受损,娱乐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崇某货物损失3.6万元。崇某要求娱乐公司承担所赔货款的利息,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支持。后娱乐公司不服上诉,二审维持原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 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法官提醒
商户在日常经营中,要积极管理好各项用水用电设施,正确使用商场提供的各种固定设施,定期对商铺内的供电、通水等设备进行安全检查与保养,防止出现漏电漏水等安全隐患,造成他人财物甚至身体健康受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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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楼上漏水 楼下被淹 损失谁来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