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施行。
第30条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按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携带犬只出户的,应按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
第92条规定,对饲养的犬只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由动物诊疗机构、无害化处理场所等代为处理。

石家庄市举报电话
市公安局公布110举报电话,对市民举报的遛狗不栓绳、犬吠扰民、一户养多犬、违规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等违法行为,辖区派出所将及时进行查处。
石家庄市文明养犬“六要”、“六不要”
市文明办向广大养犬市民发出倡议:
文明养犬“六要”
1、养犬要办理养犬证并定期年检。
2、遛狗要栓绳。
3、犬只粪便要及时清理。
4、携犬外出时,要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等。
5、要加强犬只基本行为训练和监管。
6、犬只要定期免疫。
文明养犬“六不要”
1、不要违规饲养大型犬和烈性犬。
2、不要一户养多犬。
3、不要让犬只吠叫扰民。
4、不要让犬只在汽车轮胎等他人物品上小便。
5、不要让犬只追随、袭扰、攻击他人。
6、不要携带犬只进入禁止犬只入内的公共场所。
石家庄发布(shijiazhuangfab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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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注意!5月1日起,这种行为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