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法院“三重三促”推进小额诉讼适用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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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3-22 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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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

李某向闽侯某银行借款34500元,约定借期一年,按季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借款期限届满李某未按约偿还借款本息,银行催收未果后于2021年6月1日向闽侯法院提起诉讼。

立案时

立案窗口工作人员指导原告代理人填写要素表后,将案件进行速裁标识,当天移交集约送达中心进行送达,经双方同意法院确定举证及答辩期限为七天,次日该案完成电子送达。

6月10日,速裁团队法官就本案开庭审理,经审理本案事实清楚,但被告暂无偿还能力。次日该案作出终审判决,从立案到审结,仅用时10天。

闽侯法院稳步推进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通过“三重三促”推进小额诉讼案件办理,切实发挥小额诉讼程序功能,着力推动普惠司法、优化资源配置、提升审判质效。

试点工作开展以来

适用小额诉讼受理案件

2125件

审结案件

2081件

适用率

24.34%

平均审理期限

18天

重前置引导促推广

通过诉讼服务中心、官方微信新媒体平台等推介小额诉讼程序,对符合法定适用条件的,一律适用;符合约定适用条件的,加强诉前沟通释明,引导优先选择适用。今年1-5月份适用小额诉讼受理案件656件,比增51.91%。全县推广金融借款合同范本,增设标的额5-10万元案件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的格式条款及送达地址确认书、风险告知条款等,签订合同8000余份。在集中审理买卖合同案件的基础上,探索拓展小额诉讼的约定适用前置,适用率27.31%。

重实施管理促规范

设立小额诉讼案件绿色通道,加强案件甄别、标识、分流,优先开展诉前调解,做好双方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程序适用意见记录等,推进调裁衔接。依托立案庭组建小额速裁专业团队,5个法庭按照地域特点和调解员、网格员、大学生、驻点律师等多元解纷力量擅长领域,优化“立案人员+审判人员+X解纷力量”的办案模式。根据繁简分流改革最新要求,不断完善小额诉讼程序操作细则,推进当日分案、一次开庭、当庭宣判、当场送达等要求。

重配套保障促提速

着力推广网上立案、电子送达、在线庭审等,发挥全流程在线诉讼在小额诉讼程序上的集成化优势。推行要素式、表格式、令状式文书,通过简易审、简易判等方式减负提效,小额诉讼案件适用简式文书案件数619件,适用率29.75%。强化审判管理,严格规范小额诉讼案件程序转换、流程衔接、审理期限,小额诉讼程序转换率5.93%,提起再审数0件。

下一步

闽侯县人民法院将继续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工作,提升司法效能,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质效,有效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让群众在“速裁模式”中感受到解决纠纷的速度与效果,以实际行动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以最小的成本、最快的速度取得最好的成效,让群众诉求解决进入快车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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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 | 闽侯法院“三重三促”推进小额诉讼适用成效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