礼县公安局关于严厉打击整治“黄赌”违法犯罪的通告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5-05-20 05:05

为严厉打击整治涉黄涉赌违法犯罪行为,净化社会治安环境,维护社会秩序,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新风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特通告如下:

一、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从事、参与黄赌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将对涉黄涉赌的违法犯罪团伙、人员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对涉黄涉赌经营服务场所予以取缔。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一)组织、强迫、容留、介绍、引诱妇女卖淫的;

(二)卖淫嫖娼、站街招嫖,发放招嫖卡片、网上发布招嫖信息的;

(三)提供色情服务或进行淫秽色情表演的;

(四)赌博、“六合彩”赌博、为赌博提供条件、开设赌场、聚众赌博、网络赌博、摆放赌博游戏机的;

三、娱乐场所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业整顿3个月至6个月;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嫖娼的;

(二)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

(三)提供或者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陪侍的;

(四)赌博以及为赌博提供条件的;

(五)发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

四、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等单位,对发生在本单位的卖淫、嫖娼活动,放任不管、不采取措施制止的,由公安机关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停业整顿。

五、歌舞厅、美容美发、茶楼、棋牌室、桑拿、KTV、夜总会、电子游戏厅、宾馆酒店以及其他公共娱乐、休闲服务场所的从业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赌博、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包庇、纵容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对参与、纵容、包庇黄赌违法犯罪的党员、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一律按照有关法律和党纪政纪由相关部门从严查处。

七、主动投案自首或停止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公安机关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八、凡使用暴力、威胁等方法拒绝或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检举揭发黄赌违法犯罪活动。对提供线索,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黄赌等违法犯罪案件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信息,并给予奖励。对于包庇窝藏违法犯罪嫌疑人、打击报复举报人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举报电话: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