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买的树也不能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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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5-24 12:42

自己花钱购买的树

想怎么砍就怎么砍

怎么就要被判刑了呢?

近日

腾冲市人民检察院办理了

一起滥伐林木案

阙某某犯滥伐林木罪

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

缓刑一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案情回顾

阙某某为种茯苓需要,向赵某某购买3.78亩的云南松、硬阔叶、软阔叶林地。2024年3月20日至3月21日期间,在未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阙某某聘请工人对其购买的林木进行采伐。经林业服务中心调查认定,阙某某共计采伐林木110株,活立木蓄积共45.237立方米。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应当以滥伐林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该案经腾冲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市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提醒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森林是珍贵的自然资源,不仅具有经济价值,更是维护生态平衡的“绿色卫士”,随意砍伐可能导致水土流失、生物多样性受损,严重影响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我国实行严格的林木采伐许可制度,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和采伐权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采伐林木,都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并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地点、数量、树种等进行,即便是自己栽种或者购买的林木,没有取得相关的合法证书,私自采伐也可能涉嫌滥伐林木罪。

法律红线:以下行为可能犯罪

无许可证采伐:未取得采伐许可证或超出许可证规定范围采伐;

伪造、买卖许可证:使用虚假许可证或非法获取许可证;

超限额采伐:在承包林地内超计划采伐,数量较大。

温馨提示:合法采伐三步走

提前申请:采伐前依法向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提供权属证明、采伐计划等材料;

依规采伐: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地点、数量、树种等采伐;

保留凭证:采伐后妥善保存许可证等相关材料,以备查验。

YUN NAN PU FA

来源| 腾冲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