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上访不可取,触犯法律要追责!
2021-01-07 17:33
随着国家信访条例的颁布实施,信访工作也逐渐纳入法治化轨道。然而,违规上访、非法上访的现象还时有发生,这不仅给相关部门带来信访压力,还严重影响了我们正常的社会秩序。违法犯罪只能自食其果,汕头市的一名群众就因非法上访而被判刑6年,事情的经过是怎样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汕头市某村道进行扩建工程。过程中,移除了谢某种植在路旁的芋苗45株。经协调,相关部门决定一次性给予谢某12万元补助款,谢某也承诺不再就此问题进行信访。不久后,谢某却再次以上述事由要求解决,且多次到有关部门信访,并以上访为由要挟相关部门赔偿300平米的楼地或50万元,在没有满足其要求的情况下,谢某越级到北京市公安部信访局非法信访。这一系列行为严重违反信访秩序,因此一审法院判处被告人谢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二万元。
Q:什么是非法上访?非法上访有什么后果?
在《关于公安机关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中明确规定的32种行为都属于非法上访。我们通过对非法上访案件案情的查看和分析,发现违反规定越级走访或不按规定走访、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是最常见的非法上访行为。根据《信访条例》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规定,越级走访,或者多人就同一信访事项到信访接待场所走访,且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规定的,将以扰乱单位秩序、聚众扰乱单位秩序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而闹访的行为,如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呼喊口号,打横幅,扬言自伤、自残等行为或者非法聚集,符合《刑法》第二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将会对非法聚集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者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信访条例》第十六条: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一级机关提出;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机关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
第十八条: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条: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和教学、科研、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聚众冲击国家机关,致使国家机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多次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经行政处罚后仍不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多次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扰乱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目前我国经济高速发展,但同时也带来了社会矛盾与利益冲突的不断突出和加剧,加之部分群众在表达自己诉求时信访而不信法,导致了现阶段信访案件数量居高不下,在这其中,非访案件又占据了较大的比重,给社会的稳定和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带来了一定的影响,因此,如何解决非法上访问题成为了当前社会发展亟需解决的重要课题。
Q:除了非法上访行为人从业会受到限制,其子女前途是否也会因其违法行为受到影响?
是的,首先在大量的法律法规中,都对曾经违法犯罪的人员设置了重重职业和行为的限制,曾受过刑事处罚的,很多行业是没有资格从事的,如公务员、警察、记者、播音员等。并且关于政治审查,其中一条就是对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如果家长有犯罪行为的话,子女等直系亲属不能参军入伍。在机关事业单位的招考中,类似的影响同样存在。所以群众在信访过程中,凡事都应当以法律为依据,了解公安部明确规定属于非法上访的32种行为,切勿以身试法,否则后果得不偿失。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条: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
良好的信访秩序,是有效解决群众信访问题的前提和保障。当我们想要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时,应当本着讲道理、讲法律的态度,文明信访,这才是解决自身合理诉求的最快途径。
转自《龙江微视》 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