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工具。然而,有时候即使法律条款明确,法院执行过程中也可能遇到各种困难,导致“执行不能”的现象。
什么是执行不能?
执行不能,是指在法律判决生效后,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判决无法得到有效执行的情况。这些原因可能包括被执行人无力履行、财产难以追缴、执行程序复杂等。执行不能不仅影响判决的权威性,还可能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典型案例
例2019年12月,刘某与张某产生借款纠纷,法院判决张某归还借款,在判决生效后,张某未履行。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张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张某主动向法院报告财产情况,同时未履行还款义务。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对被执行人张某名下房产、车辆、工商和银行账户展开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张某名下并无可供执行财产,案件陷入执行不能。
执行法官根据综上所述情况告知申请人刘某后,刘某也表示理解,同意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执行不能”不等于“不再执行”
法院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将定期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情况。一旦发现财产信息,执行法官将立即通知申请人,并恢复对案件的执行。被执行人可能现在暂时没钱,但不代表以后也一直没钱,当申请人和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后,执行法官应当及时恢复执行。鉴于情况特殊且确实困难的申请人符合救济条件的,执行法官也会采取司法救助的形式对其进行司法救助。
通过典型案例讲解“执行不能”,我们希望能够帮助群众更好地了解执行不能的现象及其原因,提高法律意识,共同维护法律判决的权威性和公民的合法权益。让我们携手共建法治社会,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贡献力量。
供稿|黄相钞
原标题:《屏山法院典型案例讲解“执行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