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有没有年休假?

文章正文
发布时间:2025-06-23 21:00

问:小唐是一家旅行社的导游,工作五六年了,一直都忙忙碌碌,所在的工作岗位经审批实行以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最近是旅游淡季,小唐于是向公司提出休年休假。公司HR却说,她的岗位是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因此没有年休假。这对吗?

答:《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对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形已进行了列举,且没有任何兜底条款,而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并不在不享受年休假的情形之中。

另外,根据规定,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也就是说,对于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用人单位不能限制其享受年休假的权利。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劳动者只要满足享受年休假的条件情形,是应当享受年休假的。

如在生活中、工作中遇到法律问题,如何求助?

“随申办市民云”APP的“在线法律咨询”为你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

登录“随申办市民云”APP→首页搜索关键字“法律”→点击“在线法律咨询”进入服务页面→根据需求点击并提交咨询内容即可。

文章内容和配图来源:随申办综合自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转载和授权请联系原作者

【重要提醒】

2025版“沪惠保”已在官方投保通道!“随申办市民云”APP上线啦!

不限年龄、户籍、职业,特药+住院+既往症皆可保可赔!

还可用医保个账余额(129元/人/年) 为本人和家人(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等近亲属)支付保费!

赶快登录“随申办市民云”APP,为全家构筑起抵御疾病风险的坚实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