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拘促和 以法释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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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6-24 10:35

“法官,我们拿到钱了!”申请执行人兴奋地说道。

事情源起2024年5月13日,王某某起诉梁某某民间借贷纠纷偿还借款本金93647.50元、律师费7000元及利息,一审判决王某某胜诉,梁某某不服一审判决向二审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法律文书生效后王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执行过程中,梁某某对判决的数额有异议,不愿支付判决书所认定的全部款项,并向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及向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申请检察监督,要求停止强制执行。执行工作丝毫不敢松懈,被执行人申请再审和申请检察监督,不影响执行工作的开展,承办法官要求梁某某仍要依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向本案申请执行人王某某支付案款。法官经通过网络财产信息查控系统和线下财产查询,暂未发现梁某某名下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法官与梁某某多次电话联系,其表示有分期还款的意愿,却一直迟迟不见履行。法官继续采取措施,多次电话约谈梁某某,但其一直称在外务工没时间到法院,也不肯告知法官其住所处及务工具体地点,案件一度陷入僵局,2025年5月13日在法官的一度坚持下,梁某某终于到法院接受询问,法官再次向梁某某释法明理,但梁某某态度恶劣,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甚至声称法院不能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承办法官主动向院长汇报案情,经院长同意,于当日对梁某某采取司法拘留,决定拘留十五日。

(图1 法院作出该案拘留决定书)

拘留期满后,被执行人梁某某积极联系法院,并与申请执行人王某某协商解决,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梁某某一次性支付案款90000元给申请执行人王某某,申请执行人王某某放弃对剩余案款及利息主张权利,双方一起到法院签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该案执行完毕。

(图2 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还款)

该案的成功执行,是琼中法院创新执行手段的典型范例,拘留和和解同时发力,既彰显司法权威,又高效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下一步,琼中法院要继续通过强有力的措施,增强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全力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

监制:柳国宏

原标题:《以拘促和 以法释理》